拿衛星寶寶抵稅 新移民挨重罰
美國政府對有孩子的家庭提供多種稅務優惠,必須詳查申請資格。皇后區法律服務處(Queens Legal Services)律師指出,一名新移民父親在美有三個孩子,把留在家鄉的「衛星寶寶」接到美國,住一起未超過半年就列報被撫養人,遭國稅局查出後,其他三個孩子的稅務優惠也全部被取消,罰退還數千元稅款。皇后區法律服務處稅務法律師孫熙媛日前表示,聯邦政府給予的兒童抵稅有嚴格規定,例如兒童稅務優惠(Child tax credit),孩子必須要17歲以下、需為被撫養人、有直系親屬關係或官方機構批准的寄養子女、全年有一半以上時間與子女住在一起。她指出,許多華人把孩子送到家鄉給祖父母照顧,報稅時都拿來申報被撫養人免稅額、兒童稅務優惠等,實際未符合住半年以上的申報條件。 孫熙媛舉例說,最近就有一名新移民父親來求助,稱在美國原有三個孩子,另一名新生兒放在母國給親人照顧。直到2016年把這「衛星寶寶」接來美國後,該父親寄出2015年修正稅表(1040X),多報個孩子當被撫養人以多拿退稅,並且應國稅局要求補交新生兒的綠卡資料。「這就叫偷雞不著蝕把米,綠卡會顯示出入境紀錄,國稅局一查就發現嬰兒2015年根本不在美國,把這父親另外三個孩子的抵稅也取消,要退還數千元。」孫熙媛還提醒民眾找報稅公司,務必留意申報的收入金額要真實,一些公司會故意多報以拿更高退稅。根據美國預算與政策優先中心,一個孩子的家庭申請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EITC)時,年收入在9880元以上時,可達最高3373元退稅,造成某些公司幫只賺9000元的客戶報1萬元年收入,卻沒留意多報收入會失去其他福利。她接到許多華人求助就是因收入被報高,失去政府樓居住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