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獲批草坪、音樂亭申押後被拒 佔中9被告轉區院審七一遊行起點縮水
民陣因康文署將維園足球場批予租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使今年七一遊行無法如常在足球場起步,其後民陣申請維園草坪及噴水池作為遊行起點,24日獲康文署通知,僅獲准租用維園草坪及音樂亭;另外,想以銅鑼灣東角道及紀利佐治街等街道作起點同樣遭拒。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表示,他們仍希望爭取多於一個起點,暫未有最壞打算。
香港01報導,民陣指出,雖然現時最起碼有起步點,但草坪的面積始終不及六個球場可容納到四萬人,市民需經狹窄行人路走出草坪,擔心市民需花上不少時間才能起步。另據蘋果日報,民陣要求申請多於一個起步點,在銅鑼灣東角道-紀利佐治街或波斯富街轉入軒尼詩道電車路,惟警方認為管理困難予以拒絕。 「佔中三子」陳健民(左圖左起,中通社)、戴耀廷和朱耀明等九人被警方以涉嫌公眾妨擾罪名起訴,案件25日第二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轉介區院審理,有被告透過法律代表再提出,盼交由高等法院遴選陪審團審理,要求押後至7月審理。惟裁判官陳炳宙稱,再拖延無意義,拒辯方申請。案件將於下月15日在區院提訊。涉案九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綜合媒體報導,控方昨按《裁判官條例》,申請將本案轉介區院,又謂根據案例,控方有權決定審訊地點。代表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四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稱,被告或會就控方決定提司法覆核,但要先詳閱控方文件並與眾被告商討。李表 示,控方花兩年多時間搜證及準備,亦曾獲准押後聆訊,反觀辯方要短時間內倉促審閱大量控方文件並不公道,要求將案件押後。裁判官回應,他在轉介案件上並沒有酌情權,又明白辯方要「公義」,但「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再押後反而有損公義,而再多的押後也是沒有意義的。最終拒絕辯方押後申請。據蘋果日報,陳健民在庭外稱,是否認罪或抗辯要考慮三方面,即指控是否合乎事實、罪名是否合適,及他們決定會否影響其他人行使公民權利。陳指控方證物包括他們文章言論,若因此入罪,或影響其他人言論以至集會自由,故需時研究。戴耀廷指台北早前判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22人無罪,本案重要性大,影響全球如何看公民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