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基本法保障港法治
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赴英訪問,在英國時間24日、於倫敦發表演說時強調,基本法為香港的司法獨立權提供憲制保障,法官在各類案件中均作出非常有理據的判決,清楚表明了香港特區的法官以專業、非政治化和司法的方式,及嚴格按照現有的證據和適用的法律原則處理案件。文匯報報導,袁國強在演說中指出,法治是普通法制度的精神和基石,基本法延續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並為香港特區的法治提供憲制保障。他強調,「一國兩制」政策成功落實是毋庸置疑的︰「就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特區普通法制度、法治和司法獨立而言 ,全部均得以維持。」
他以世界經濟論壇近期發表的《20162017全球競爭力報告》為例,在138個司法管轄區中,香港特區是唯一一個亞洲經濟體的司法獨立情況獲評為首十名之一,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中位列第三。據報導,袁國強認為,香港的法治通六個因素的考驗,即法律制度的透明度、具理據的判決、法院的手法、法官的委任、尋求司法公義的有效途徑和公眾對制度的信心作考慮: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持續透明;法官的委任繼續任人唯才。除了憲制保障外,尋求司法公義的渠道依然暢通無阻,並與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