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貸網狂吸金20億洗黑錢8.8億泳衣大王判囚11年沈威願賠償投資者
美貸網實際控制人谷卓恒妻子沈威和財務總監王景,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昨日繼續在羅湖法院審理。公訴人指,谷卓恒和沈威等操縱的網絡貸款美貸網等三個互聯網金融平台一共非法吸資共計20億港元(約2億5666萬美元),其中美貸網投資者損失5000多萬港元(約641萬多美元)。文匯報報導,沈威仍全盤推卸責任,公訴人和審判長指其不誠實,辯控雙方激烈交鋒。沈威為了減輕罪責,庭審中提出賠償美貸網投資者本金損失。谷卓恒通過深圳美貸網等三個平台,吸收投資者巨額資金,美貸網共計有402位投資者報案,2015年初深圳警方立案,總計損失本金5000多萬元。 有「泳衣大王」之稱的前上市公司德發集團主席郭榮,被指2008年詐騙公司股份、盜取公司逾3400萬港元(約436萬美元)及清洗高達8億8000萬港元(約1億1200萬美元)黑錢,早前承認22項串謀詐騙、盜竊及洗黑錢等罪名,法官薛偉成於高院判刑指,被告違反誠信、破壞香港上巿規則,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位置,故決定判囚入獄11年,另頒令被告不得擔任公司董事15年。
香港01報導,被告郭榮,66歲,是德發集團前主席,該集團已清盤。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雖然認罪,但他在案中申請終止聆訊,不同意被告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最後只給予他20%減刑折扣。據報導,警方商業調查科總督察譚詠詩庭 外表示,本案是一宗非常復雜商業詐騙案,涉及多個銀行戶口,警方需要長時間調查資金流向、到海外搜證,增加調查困難,但最終將本案被告繩之於法,認為今日法庭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有阻嚇作用。據報導,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德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主席兼大股東。2008年7月,被告在董事會上訛稱公司兩名內地員工郭金生及潘端芳,有意以2600萬港元(約333萬美元)認購德發4000萬股普通股,董事會同意。被告之後替德發收下了兩張認購支票,但從未將支票交予德發,德發也從未收到該筆賣股的款項。據報導,郭、潘二人其後將股份以較低價錢售出,獲得約2000萬港元,被告之後指示二人將錢輾轉轉移給自己相關的公司。被告 最終藉今次「賣股」盜取2000萬港元(約256萬美元),而由始至終郭、潘二人都不是真正想認購德發的4000萬股。
報導指出,另外被告又於2007至2008年間,向德發董事會建議將旗下公司智匯動力有限公司以3600萬港元(約461萬美元)售予Ocean Glory Trading Limited。事實上,他在提出建議之前,已從德發盜取了3400萬港元,轉至四家自己全權控制的公司,再將款項轉移至亦由他控制的Ocean Glory。
據報導,故Ocean Glory用作購買智匯動力的其中3400萬其實本來就屬於德發,德發最終失去智匯動力的擁有權,整個騙局由被告精心安排,他於2006至2008年,使用名下公司洗黑錢逾8億80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