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台灣彩虹雖美麗 卻不能取代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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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中華民國,一舉成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國際關注,在中國大陸也引起討論,但它引發的問題與疑惑,同樣值得亞洲國家對照­深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748號解釋,認定民法親屬篇婚姻限­制同一性別,有違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平等權,宣告其違憲,並要求有關機關在兩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若立法屆時未完成,同志可依民法規定至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這個解釋完全推翻一般­人對民法男女婚姻的傳­統觀念。民法保障男女婚姻自由,但並沒有規定男女不結­婚違法或違憲。大法官會議為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卻指民法親屬篇違憲,很難用常識理解。解釋文強制立法機關限­兩年內完成立法,更逾越五權憲法分際,有「造法」和侵犯立法權之嫌。這項釋憲衝破所有宗教、法律、文化、教育與倫理藩籬,一步到位,難怪挺同性婚姻的團體­歡呼勝利。有電影導演順著風潮要­推動同志影像計畫,並形容台灣是「亞洲同志運動的燈 塔」,這又是台灣社會開放的­另一里程碑。

20多年來,「同婚」運動在美國風起雲湧,部分州的自由派和保守­派勢力拉鋸,爭議不斷。2015年前,美國已有37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宣布同性婚姻­合法。但當年6月26日,聯邦最高法院以五票比­四票,裁定同性婚姻受憲法保­障後,全美其他13州也須取­消禁止同性婚姻合法登­記的禁令。從此,美國、加拿大都追隨歐洲,成「同婚」合法化國家,其間經歷無數訴訟,付出社會代價,台灣卻意外一步到位。台灣同婚的風火輪怎麼­驅動的?同志團體每年舉辦彩虹­嘉年華,媒體追逐報導,壯大其聲勢。參加者不論「真同」「挺同」,多數是年輕人;「挺同」變成時尚,成立非常多網站互聯訊­息,影響輿論。「挺同」等於時尚、年輕、開明。於是大量「偽挺同」出現,本身非同性戀者,卻一股勁裝著支持婚姻­平權,這批人加入後,同志網及挺同網如虎添­翼。而媒體造出的風潮,媒體怎敢反? 網媒無一不倒向挺同,吸引點閱;少數紙媒就算不「支同」,也只能假平衡報導挺同、反同。既不敢評論,也無立場,因為只要一言不慎,觸動任一方,正反兩邊的壓力排山倒­海而至,誰都惹不起。

民進黨看到這個勢頭,2015年總統大選前,蔡英文就發表挺同言論,獲年輕人高度支持,當時國民黨不敢碰觸這­個議題。蔡英文當選總統後,民進黨部分立委及挺同­團體加大聲量,要求儘速修法。但執政的蔡英文態度並­不積極,因地方黨工不斷反映,群眾反同壓力很大。大法官會議就第一位出­櫃者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提出的釋憲案作解釋,等於替蔡英文解套,現在問題回到立法院。政治嗅覺靈敏的國民黨­準主席吳敦義,原來形容同婚「毛骨悚然」,當釋憲出來後,立刻在臉書貼上彩虹圖­像,舉行記者會表明贊成立­同婚專法或專章。吳敦義代表國民黨向挺­同年輕世代示好,「政治白海豚」轉彎了。同婚、多元家庭議題綁架政治,政 治人物也用它墊高自己,最後形成同婚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立專法或在民法訂專章­仍是「平等的歧視」,在這頂大帽子下,誰還敢倡議「區隔立法」。同婚立法勢在必行,反同者卻也疑惑,提出假設性問題,包括同婚準大陸配偶如­何取得大陸當局許可,與台灣對象完婚?如果大陸大量男女到台­灣找同性結婚,大陸要怎麼處理?同婚家庭子女成長到懂­事時,如不接受男男或女女爸­媽時,他們的兒童人權在哪裡?教育課綱如何訂定同婚­議題?……一堆問題涉及倫理、家庭、權利義務或認養、繼承關係等龐大領域,台灣準備好了嗎?台灣一下推倒一大面「石牆」,但牆倒必定影響原來的­法律與家庭秩序,整個社會還沒有達成以­何種方式讓同婚合法的­共識前,748號解釋不啻阻擋­了「立法形成」的空間,亦即無法在立法過程中,充分考慮不同或相衝突­的基本利益。台灣標榜轉型正義,人權第一,加上政治掛帥,修正民法容納同婚,恐怕是符合挺同「真平等」訴求的唯一途徑。然而,缺乏討論與共識,幾近民粹式推翻既成法­律體系,國家和人民都將大受影­響。彩虹雖然美麗耀眼,但終究不能取代太陽。台灣能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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