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加班費資格 勞工部無意放寬
美國勞工部30日宣布,政府在考慮雇員領取加班費的資格時,會將其薪資水平納入考量;但政府無意實行歐巴馬政府有關放寬雇員領取加班費資格的規定。該規定有意讓400多萬名員工(尤其是零售業和餐飲業員工),能在一周工作超過40小時的情況下,領取1.5倍的加班費。
據美聯社和「每日電訊」(Daily Caller)報導,這項前總統歐巴馬推崇的法令,有意將雇員能領取加班費的年薪門檻,從2萬3660 元提高至4萬7476元。該法令本應於去年的12月1日生效,但後來因為聯邦法官馬桑特(Amos Mazzant)頒布全國禁制令,至今未能實行。馬桑特認為,勞工部無權放寬雇員領取加班費的資格。
勞工部30日宣布,他們不會對馬桑特的禁制令提出上訴,這意味著歐巴馬的這項法令很可能就此夭折。雇主大都認同勞工部的作法。反對歐巴馬法令的人聲稱,該規定在提高有資格領取班 費者的年薪門檻時,沒考慮到各地懸殊的薪資差異。
身為眾院勞工保護委員會(panel on workforce protections)委員的民主黨眾議員高野(Mark Takano,加州)則表示:「勞工部此次的聲明,反映川普總統拒絕捍衛美國勞工的權益」。
勞工部長艾柯斯塔(Alexander Acosta)今年初曾向眾院的委員會表示,他會考慮將領取加班費者的薪資門檻提高到3萬多元,以應對通貨膨脹對一般民眾的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