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帶人民幣入境通關2萬全沒入
在大陸深圳工作的陳姓男子,昨天中午搭機返抵桃園機場,被海關查獲攜帶4萬元人民幣(約5901美元),超帶2萬元部分全部沒入,成為洗錢防制法28日修訂生效後,首宗被查獲超帶現鈔遭沒入案。陳姓男子聲稱,這筆錢是公司給的遣散費,不清楚超過2萬元人民幣部分要被沒入。
現行法令規定,每人可攜帶新台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的現鈔。相關人員表示,陳男如果在通關前,先到銀行匯兌櫃台,把超出2萬元人民幣限額部分,兌換成新台幣或美金,兌換後的金額如果沒有超過新台幣10萬元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的限額,就可以合法攜帶入境,不會有損失。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陳姓男子在深圳一家電子工廠工作,昨天中午搭機抵達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入境。由於剛上路的新洗錢防制法要求海關加強抽查比例,陳姓男子被海關抽檢,在行李箱中發現兩個信封套,打開全都是人民幣百元券共4萬元。海關指出,人民幣現鈔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每位旅客限制攜帶2萬元,超過2萬元部分依新的洗錢防制法全部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