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搭霸王地鐵9月起不起訴
曼哈頓檢察官萬斯30日宣布,今年9月開始,在曼哈頓地鐵站觸犯輕罪的人只需繳交罰款,不會被刑事起訴。
amNY報導,檢察官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在地鐵站跳過三叉轉門(坐霸王車)是一項A級輕罪,也是曼哈頓刑事法院最常見的控罪,僅在2016年就有近萬人被捕。萬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起訴這類低級別的非暴力罪行,不屬於「21世紀司法制度改革」。他補充說:「這種罪行對公眾安全不構成風險,起訴違規者並不能使我們更安全 。自2010年以來,我的辦公室一直與市警局和市長的刑事司法辦公室合作,終結數萬宗低級別罪行的刑事起訴,以免不必要地防礙刑事法院的效率及使監獄人口膨脹。」違規者將接到罰單,目前被定A級輕罪的人,最重刑罰是入獄一年,並且會有犯罪紀錄。
紐約市警局發言人戴維斯(Stephen Davis)說,警方一直與檢方辦公室和其他刑事司法部門緊密合作,解決處理輕罪的問題。檢方辦公室說,此舉是司法改革計畫的一部分,目的是終止每年2萬宗低級別罪行的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