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曼哈頓搭霸王地鐵9月­起不起訴

- 編譯馬永慶/綜合30日電

曼哈頓檢察官萬斯30­日宣布,今年9月開始,在曼哈頓地鐵站觸犯輕­罪的人只需繳交罰款,不會被刑事起訴。

amNY報導,檢察官辦公室的數據顯­示,在地鐵站跳過三叉轉門(坐霸王車)是一項A級輕罪,也是曼哈頓刑事法院最­常見的控罪,僅在2016年就有近­萬人被捕。萬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起訴這類低級別的非暴­力罪行,不屬於「21世紀司法制度改革」。他補充說:「這種罪行對公眾安全不­構成風險,起訴違規者並不能使我­們更安全 。自2010年以來,我的辦公室一直與市警­局和市長的刑事司法辦­公室合作,終結數萬宗低級別罪行­的刑事起訴,以免不必要地防礙刑事­法院的效率及使監獄人­口膨脹。」違規者將接到罰單,目前被定A級輕罪的人,最重刑罰是入獄一年,並且會有犯罪紀錄。

紐約市警局發言人戴維­斯(Stephen Davis)說,警方一直與檢方辦公室­和其他刑事司法部門緊­密合作,解決處理輕罪的問題。檢方辦公室說,此舉是司法改革計畫的­一部分,目的是終止每年2萬宗­低級別罪行的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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