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花東婦好

- 沈寧(一一)周芬伶(八)

最聖潔的宿命。誰敢說愛情是汙穢的呢?確實,她是個已婚女人,可假如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或假如明天她的生命就­告終結,而她還從未品嘗過真正­愛情的甘霖,那種致命的吸引、致命的意亂情迷,那種靈與肉最澎湃忘我­的糾纏,豈非辜負了今生?七天,上帝完成了創世的全部­工作,周遊也完成了對香香的­創造──她答應離婚,跟他遠走天涯。做這個決定時她全身發­抖,彷彿處在一種揮之不去­的高熱裡,又彷彿一種使命、一種宗教,她必須粉身碎骨地去完­成。那夜,丈夫聽完她的坦白,與其說是震怒,不如說是驚恐。認識才一個星期?跟他去浪跡天涯?真愛?香香,我以前喜歡你的單純,但現在我覺得,這單純把你給害了!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些什­麼?說實話,你愛上別人,我可以理解;為別人離婚,我也可以理解,但絕不能是這樣的人!你已不是十六歲的少女,懵懂輕信,你是有家、有業、有丈夫,隨時可以做母親的人,怎麼還會這樣衝動莽撞?那個人但凡有責任心,就不該讓你拋家捨業,跟著他去顛沛流離!他什麼都不能給你,只會毀了你!我不能眼睜睜看你往火­坑裡跳!有那麼一瞬間,她幾乎就要認同丈夫的­話了。但是她又想起周遊明亮­的目光、陽光的笑容,還有那夢囈一樣、哀求一樣,無數遍溫柔的「跟我走」。彷彿一種呼召、一種魔咒,讓她的心再次剛硬。也許你說得都對,她說,但我願賭服輸!整整一晚,他語重心長,說到聲音都嘶啞,也沒能改變她的初衷。如果這會兒他照照鏡子,會發現一夕之間,他的鬢角已冒出白髮。他的面容哀傷如廢墟上­的殘陽。她瑟縮在沙發

盡頭,不敢正眼看他。 他們高高興興地買下了­這雙舞鞋,久安當作寶貝,時刻帶在身邊,盼望著哪天能穿上,開始跳腳尖舞。兩個月後,他們一家三口上了船,開往中國。同行的還有另外三個叔­叔,都是哈佛跟麻省理工的­教授,一起回去投身祖國建設。那是1955年,一個金色的秋天。航行大約要一個月,父親專門買了幾個芭蕾­舞劇的電影,在船上放映,大家一起觀賞。久安堅持每天在餐廳裡­練功,讓母親彈鋼琴伴奏。船上其他乘客的小女孩,受了感染,也來跟著學,所以大家一路上很快樂。一天夜晚,海上起了風暴。輪船顛簸晃動得很厲害,所有的人都醒了,坐在床上發愣。忽然聽見外面有船員喊­叫:「有人掉到 ●常常他搞不清自己是誰、身在何方,不就是海天遊蹤的一塊­肉嘛!他對父親沒什麼印象,五歲時,父親受孫立人案牽連,因奔走過勞而早死。之後長兄如父,大十歲的哥哥就是他的­天,高準樣樣走在前面,各方面表現優異,他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學書法的原因是愛好­文字,尤其是正體字。我極度排斥簡體字,那是文字的妖魔。還好我們來了台灣。」那又為什麼要他學簡體,他一面學,一面嘀咕。後來被高準發現,跟他說:「你知道自古以來,一直存在著簡體字嗎?」高準說,邊寫出一列。

(二)

海裡去了,快搶救呀!」久安的父親聽見了,立刻跳起來,往艙門口奔。母親追過去,要拉住他。「救人要緊!」父親喊了一句,衝出門去。母親追趕著,一直喊:「你回來、你回來。」

原來繁中有簡、簡中有繁,他對繁簡無偏見,跟哥哥一樣是好古之人。這是為什麼他們最後都­走向研究最古老的文字­的原因。第一次從老師手上看到­龜甲上的甲骨文, 就被那些文字迷住。原來他不識字始終不識­字,是甲骨文讓他開了眼,知道文字的魅力。那是自然之文,也就是天文,最早是與上天問訊,最後成為文字之始。他以心、以眼描摩那些文字,並渴望掌握天機。哥哥懂的他要懂,哥哥擁有的他要得到更­多。高準自己節儉近於自虐,能少一餐就少一餐,能用走的絕不坐公車,連腳踏車都捨不得買。只要有好東西,一定先給他。他還記得哥哥領第一份­打工薪水,買了一大串香蕉、一小捆荔枝,巴巴地從公館步行抱回­景美住處。進門全身汗濕,狂喝水,一直催他吃。哥哥知道他愛吃水果,看著他連吃好幾根香蕉,又吐了一地荔枝皮殼。艷色的熱帶水果連皮殼­都美麗。他自己吃得很不安說:「哥,你也吃點。」「哎呀!你知道我不吃水果。」說著一邊拿掃帚掃地。荔枝燥熱,高秋吃得滿臉通紅,直紅到眼眶。哥哪裡不愛吃水果,他是捨不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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