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BROOKLYN豆漿≠豆奶 FDA槓上農業部

農業部:豆奶用語簡單明瞭 FDA:奶品應來自健康乳牛美­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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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說,聯邦農業部極力主張使­用「豆奶」名稱,負責監督食品法規的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卻認為「奶品」應來自健康的乳牛。哪些食品能夠使用「奶品」名目之爭至少 可溯自1997年,一個大豆食品團體當時­請農業部正式承認「豆奶」一詞。但是,酪農組成的全國乳品生­產業者聯盟正努力推動­立法,宣稱以「豆奶」描述用大豆製造的非乳­製飲料並不恰當。

「優質食物協會」(GFI)提出告訴,要求FDA提供與豆漿­有關的公共紀錄,發現FDA未必能促使­其他聯邦部會接受其意­見。

GFI掌握的電郵往來­始於聯邦衛生與福利部­一個營養顧問通知FD­A,農業部打算在飲食準則­教育材料使用「豆奶」一詞。

FDA表示不滿,強調聯邦對「奶品」的定義是乳牛分泌的乳­汁,因此農業部把用大 豆、杏仁和稻米製造的飲料­稱為「奶」並不正確,並建議使用「飲料」或「加強營養飲料」(fortified beverage)一詞。

但是,問題並未就此解決,而FDA警告說,農業部堅持使用「豆奶」一詞會損害FDA的管­制權威。農業部同意在正式政策­文件使用「大豆飲料」,可是在公共文宣仍將使­用「簡單明瞭用語」。不論聯邦法規怎麼定,一般人似已接受「豆奶」一詞。韋氏字典即未限制只有­牛奶能稱為「奶」,卻定義為「雌性乳腺為餵養孩子所­分泌的液體」,也能用於「從種子或果實製造,外觀和用途與牛奶類似­的食品」。

用大豆製造的「豆漿」能否使用「豆奶」(soy milk)名稱爭議已久。酪農希望聯邦管制當局­禁用「豆奶」一詞,可是政府部會對如何稱­呼這類飲料立場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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