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養狗判離婚
她不顧兒女過敏
范姓男子因妻子太愛養狗,造成兒女常過敏、皮膚發癢,他屢勸不聽,帶兒女和妻分居,十年後訴請離婚獲准, 是罕見因愛養狗導致夫婚離婚的案例。
范男和妻結婚20多年,他向法院指出,妻子原本就愛養狗,但子女相繼出生後,出現過敏、皮膚發癢等症狀,且難免有異味和狗毛,多次勸告妻子應顧慮孩子和生活品質,妻子卻堅持要養;他認為妻子對養狗和維持家庭孰輕孰重分不清,十年前帶孩子搬家。范指出,二人分居後,只在重要節日聚會才會碰頭,見面如同陌生人。范妻則指,感情發生變化是丈夫疑和外傭婚外情。她曾發現親密照,但還沒留存就被刪除,以夫妻失和的錯不在她,不願離婚。法官傳二名子女作證,二人都說「會對狗過敏」,爸媽吵架、分居、互不往來都是因媽養狗,也沒看過父親和外傭有親密舉動。法官最後認定范妻堅持養狗,拒不退讓,造成子女健康受威脅,導致夫妻感情出現裂痕,范妻未盡力彌補挽回,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