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 女大生在港失蹤 行竊遭捕 是
深圳羅女在屯門多間商店偷2400港元化妝品及藥品 判囚14天
文匯報報導,被一度誤以為無故失蹤的羅琬璐(21歲),是深大應屆信息工程學院畢業生,暑假後將原校攻讀研究生。消息指,羅女於7月29日下午1時23分獨自經深圳灣口岸抵港,原定到屯門購物,其間一直有與同學保持聯繫。當天下午3時30分左右,她發微信詢問一位內地友人是否需要代購化妝品及零食,還上傳了一張食品店的照片。報導說,據悉,羅其後被揭發分別在屯門時代廣場及屯門市廣場內三間不同的連鎖店門市,涉嫌盜竊總值約2400港元的化妝品及藥品,最終被其中一間店鋪的職員揭發及報警拘捕。
失聯3天 同學焦急報案
報導指出,羅女在庭上承認三項盜竊罪,求情時自稱因一時貪心才犯案,結果被判囚14天,於羅湖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將會即時遣返。惟據悉,羅涉嫌店鋪盜竊被捕及提堂 的消息,其同學、友人和家人一直不知情。同學在29日下午5時許曾致電羅,發現其手機處於關機狀態,當時只以為是羅女的內地電話卡在港接收不到訊號。至翌日上午及晚上,其同學因多次致電羅女的手機仍無法接通,另經聯絡學校及其身在貴州的父母,均無音訊。報導說,同學經商量後,恐羅女在港遭遇危險,即晚到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報案,但警員以「直系親屬不到場不予立案」拒絕受理。
直至31日晚上,羅的父母趕抵深圳向警方報案,警方始正式立案,並向香港警方通報。警方在接獲有關通報後進行跟進調查,昨午終證實羅琬璐涉嫌因店鋪盜竊被拘捕。
深圳大學一名羅姓女學生7月29日赴港購物後失蹤。香港警方1日表示,羅姓女大生涉嫌在香港屯門多間商店行竊,共偷走價值港幣2400元(約308美元)的美容用品,31日已在屯門法院認罪,被判囚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