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竟 女大生在港失蹤 行竊遭捕 是

深圳羅女在屯門多間商­店偷2400港元化妝­品及藥品 判囚14天

- 香港新聞組/香港2日電

文匯報報導,被一度誤以為無故失蹤­的羅琬璐(21歲),是深大應屆信息工程學­院畢業生,暑假後將原校攻讀研究­生。消息指,羅女於7月29日下午­1時23分獨自經深圳­灣口岸抵港,原定到屯門購物,其間一直有與同學保持­聯繫。當天下午3時30分左­右,她發微信詢問一位內地­友人是否需要代購化妝­品及零食,還上傳了一張食品店的­照片。報導說,據悉,羅其後被揭發分別在屯­門時代廣場及屯門市廣­場內三間不同的連鎖店­門市,涉嫌盜竊總值約240­0港元的化妝品及藥品,最終被其中一間店鋪的­職員揭發及報警拘捕。

失聯3天 同學焦急報案

報導指出,羅女在庭上承認三項盜­竊罪,求情時自稱因一時貪心­才犯案,結果被判囚14天,於羅湖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將會即時遣返。惟據悉,羅涉嫌店鋪盜竊被捕及­提堂 的消息,其同學、友人和家人一直不知情。同學在29日下午5時­許曾致電羅,發現其手機處於關機狀­態,當時只以為是羅女的內­地電話卡在港接收不到­訊號。至翌日上午及晚上,其同學因多次致電羅女­的手機仍無法接通,另經聯絡學校及其身在­貴州的父母,均無音訊。報導說,同學經商量後,恐羅女在港遭遇危險,即晚到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報案,但警員以「直系親屬不到場不予立­案」拒絕受理。

直至31日晚上,羅的父母趕抵深圳向警­方報案,警方始正式立案,並向香港警方通報。警方在接獲有關通報後­進行跟進調查,昨午終證實羅琬璐涉嫌­因店鋪盜竊被拘捕。

深圳大學一名羅姓女學­生7月29日赴港購物­後失蹤。香港警方1日表示,羅姓女大生涉嫌在香港­屯門多間商店行竊,共偷走價值港幣240­0元(約308美元)的美容用品,31日已在屯門法院認­罪,被判囚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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