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歧視亞裔恐打到最高院
平權法辯論新焦點 普大研究發現亞裔生SAT需較白人高140分
成績不如他的同學進了那些常春藤聯盟學 府,那些同學不是亞裔;他說:「整個制度如此這般,我超幻滅的。」他和遭遇類似的學生控告哈佛大學歧視亞裔,官司明顯將會打到最高法院。這項訴訟也使亞裔成為平權法辯論的最新焦點。癥結是,某些大學有沒有以增加學生多樣化為名,歧視亞裔。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均報導,司法部2日已表示將調查「大專院校入學程序刻意根據種族而行歧視」的案情,調查可能聚焦哈佛。哈佛被控案顯示,哈佛的入學程序等同一種非法配額制:年復一年錄取相同比率的非裔、西班牙裔、白人、亞裔學生,無視這些 族群申請率與合格率頗有差異的事實。出面控告的團體「公平入學學生協會」(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說,這種作法「違反最基本的民權原則,也就是一個人的種族與族裔出身不應該成為傷害他或協助他的工具」。聯邦政府具備影響大學的錄取政策,方法是根據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停撥聯邦補助。該章規定,接受聯邦經費的方案不得實施種族歧視。
普林斯頓大學研究發現,亞裔學生的SAT成績必須比白人高140分,才有進入私立大專院校的相同機會。這個差異,有人謔稱「 亞裔稅」。公平入學學生協會的訴狀援引一項數據: 2013年哈佛錄取的新生,亞裔占18%,其餘常春藤學府,包括布朗、哥倫比亞、康乃爾、普林斯頓及耶魯,是14%到18%不等。同一年,洛杉磯加州大學亞裔學生占34.8%,柏克萊是32.4%,加州理工是42.5%。訴狀指出,這些州立大學亞裔學生比率較高,是因為加州禁止種族歧視。專家說,政府如果禁止哈佛根據種族錄取學生,亞裔學生的錄取率將會上升,白人、黑人、西班牙裔學生的比率將會下降。
奧斯汀‧賈是名列全美頂尖學府的杜克大學二年級生,高中階段,他G.P.A.成績優異,SAT成績幾近完美,課外活動表現優異,是辯論隊員、網球隊長,又是州立管絃樂團成員,進哈佛、普林斯頓、哥倫比亞、賓州大學這些名校應該沒有問題,但他2015年申請,這些常春藤聯盟大學將他拒於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