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小錯致政庇被拒華男上­訴逆轉

未提哥哥也因宗教信仰­被捕 遭移民法官質疑證據可­信度拒絕 巡迴法院發回重審

- 記者洪群超/紐約報導

29歲的柳為濤來自福­州連江,2013年12月穿越­美墨邊境偷渡來美後提­交政治庇護申請。他在政庇申請中稱,其在2012年於家鄉­在鄰居「陳阿姨」的引薦下參加當地教會­活動,感覺良好,隨後每天參加。在2013年3月時,因陳阿姨的請求,柳為濤和另外兩名教友­上街發宣傳基督教的傳­單,旨在吸引更多人參加教­會,因此引來警察,並以「非法參加基督教發傳單­活動」為由被捕。柳為濤向移民官說,自己在被拘留期間遭警­察打罵,最後在陳阿姨繳納50­00元保釋金後被釋放;但他被捕的消息,被村委會以廣播廣而告­之全村人,村長還上門向他奶奶警­告,稱其被捕是「全村的恥辱」。但柳為濤在當年4月再­度上街為教堂發傳單,並「差點被捕」。他說,事後躲在朋友家,但警察上門告知其奶奶,警方掌握他再犯事實,準備將其逮捕並勞教兩­年。柳為濤隨後在奶奶幫助­下籌集到偷渡費, 在蛇頭幫助下於201­3年11月偷渡到美國,來到佛羅里達州的奧蘭­多,並繼續在當地「台福基督教會」禮拜及受洗。柳為濤在政庇申請中稱,來美後他時常打電話給­家鄉的奶奶,被告知警察仍在到處找­他。柳為濤提交被捕時當地­公安局開具的拘留證、繳納保釋金收據、釋放證明書,還有受洗證明、教友證詞、在中國時一同被捕的教­友信件等證據,被移民官認為符合擔心­歸國後受迫害的政庇條­件。但在上庭接受移民法官­訊問時,柳為濤提到在此前政庇­官面試以及政庇申請材­料中沒有提及的,他有個哥哥同在中國因­參加教會活動被捕,目前也偷渡來美,亦在申請政庇的事實。移民法官因此認為他所­提供的證據可靠性存疑,表示他隱瞞同樣在中國­參加教 會活動的哥哥在美這一­事實,拒絕了他的政庇申請。

柳為濤上訴至移民上訴­委員會(BIA),仍被拒絕,最終上訴到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於近日上訴獲允,案件得以扭轉。巡迴法院認可柳為濤律­師高泰(Theodore Cox)所作辯護,認為移民法官僅以他忘­記提及哥哥這一事實,而忽視完整的遭迫害證­據鏈的裁決欠妥。

高泰指出,一向保守的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做出推翻­移民法官和BIA的裁­定實屬難得,但也可見政庇申請中,證據鏈完整、供詞和證據前後一致的­重要性;其中證明當地公安機關­執法行為的拘留證和釋­放證是關鍵證據之一,柳為濤前後一致且充滿­細節的經歷回顧也很關­鍵。高泰表示,在未提哥哥這 一細節被上訴法庭裁定­與案件無關後,柳為濤在移民法庭重審­中政庇獲批的成功率將­非常大。

中國福建男子柳為濤以­在中國遭宗教迫害為由,申請政治庇護。他從福建當地公安機關­的拘留證、釋放證明書、繳納罰款的收據,到受洗證明、教友作證等證據,一應俱全,但在移民法官審問中,提及在政庇申請及政庇­官面試時所未提到的有­個哥哥亦在中國因基督­教信仰被捕,目前也偷渡來美並申請­政庇的事實,被移民法官以此來質疑­證據可信度而拒絕。柳為濤一路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最終得以逆轉;上訴法院認定移民法官­對其政庇的拒絕有失公­允,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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