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班被頑童霸凌6歲華生遭樹枝戳眼
六歲華裔男童不久前在布碌崙一家私人經營的課後班與同學玩耍時,竟然被一名經常霸凌其他小朋友、大他兩歲的男孩,用木棍直戳到左眼。他當場捂住眼睛,疼得大哭不止,被送往醫院救治,目前仍在治療中。男童的父親鄭先生十分氣憤,2日諮詢律師如何求償。律師提醒鄭父,此事應由課後班負責,應趕緊向課後班提告,以免拖到日後難以收集證據。「鄭父告訴我,這個用木棍戳到他兒子眼睛的男孩非常好動,常常騷擾比他年齡小的小朋友。」律師戴禺表示,如果此六歲男童與大他兩歲的孩子突然打架、不慎戳到眼睛是一起突發事件的話,課後班就很難對此負責,但這個肇事男孩已多次霸凌其他的孩子,「有這個紀錄的話,課後班的老師和負責人就要對這個霸凌的男孩特別注意,並告訴他的家長,或者可以拒絕接收他進課後班」。此事發生時課後班老師本應管住那個經常霸凌別人的男孩,制止他對其他小朋友做出危險舉動。戴禺還說,如果被戳到眼睛的男孩在醫院查出視力大大減弱、甚至失明的話,課後班購買的責任險(liability)應該對此賠償。「意外傷害一般提起訴訟的期限為意外發生後的三年內,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在成年後的三年內、最遲於21歲之前提起訴訟。」但是隨著時間流逝,收集證據的難度將增大,「而且等到成年以後再告,那家課後班是否還存在也是問題,雖然最終要找課後班的保險公司負責,但證明課後班當時是否有買保險和取證等都很麻煩」。鄭父指出,這間課後班是一家由私人經營的課後班,與課堂所在的公立學校應該沒有關係。但戴禺提醒,如果最後查出此課後班由公立學校負責,那麼鄭父則需在兒子眼睛被戳事故發生後的90天內,就向政府提出申訴(claim),之後才能進入聽證、提告等法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