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公司保安 謀殺罪撤銷
聯邦上訴巡迴法院4日以2比1做出裁決,撤銷對黑水公司一名保安殺死14名伊拉克人的一級謀殺定罪和終身監禁判罰,要求對另外三名保安被判的30年監禁重新量刑。
33歲的史拉騰2007年和黑水公司另外三名保安在伊拉克巴格達遇到交通壅堵,四人開槍殺死14個手無寸鐵的平民,包括婦女兒童,導致美國安保公司的聲譽掃地。聯邦地區法院認為,史拉騰是首先開槍,他的一級謀殺罪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外三人違反憲法禁止的殘暴懲罰,使用軍用武器攻擊平民是重罪,因此殺人罪成立,均被判30年監禁。巡迴法院認為,檢方指控四人的法律依據有誤,採用了國會為打擊暴力販毒而制定的法律,使用軍用武器濫殺的指控主要是針對幫派分子,以前從沒指控過使用政府武器的安保人員,他們沒有犯罪紀錄。
兩位巡迴法庭法官表示,撤銷30年監禁的判罰並不意味著淡化他們的濫殺行為,三人的錯誤判斷導致許多無辜者喪命。但兩位法官認為,聯邦地區法院應根據每個被告的不同罪行,對他們分別做出量刑。一位巡迴法官與兩位法官持相反意見,認為30年監禁的量刑合適,因為在三人濫殺的 同一天,其他許多安保人員並沒有開槍。四名被告作為黑水公司的安保人員,負責保護國務院駐伊拉克外交官的安全。檢方指出,四人使用衝鋒槍和槍榴彈無端射擊,處與失控狀態。但四人表示,他們遇到汽車炸彈威脅,開 槍是自衛和為黑水公司的另一組安全人員掃清通道,幫助美國官員脫離汽車炸彈的危險。
四人2014年10月被定罪和次年4月獲刑後,均表示要上訴,強調他們是在戰區和全球最危險的城市開槍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