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河南公司遭判罰1.5億
滯美中國富商郭文貴旗下北京盤古氏公司三名高管6月才在大連被判刑,由郭實際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河南裕達置業及多名員工被控涉嫌騙貸及票據承兌案,4日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裕達置業被判處罰金人民幣1億5000萬元(約2229萬美元),郭文貴侄女郭麗杰等三名員工被輕判。新華社報導,宣判後,被告單位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訴訟代表人、三名被告人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高管、職員張新成、郭麗杰、肖艷玲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此前開封市人民檢察院在一審中指控, 2008年,裕達置業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為解決河南裕達置業資金需求,指使張新成(裕達公司前財務總監)、郭麗杰(裕達公司前副總經理)、肖豔玲(裕達公司前財務部副經理)從多家銀行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共計14.95億元(2.2億美元)。據報導,至案發有2.12億餘元(3150萬美元)貸款未歸還。其中張新成騙取貸款、票據承兌14.35億元(2.13億),郭麗杰、肖艷玲騙取票據承兌6000萬元。報導指出,法院認為,張新成、郭麗杰、肖艷玲是受郭文貴指使進行騙取貸款、票據 承兌犯罪行為,為從犯,依法可從輕處罰;此外,張新成、郭麗杰到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從輕處罰,其中對郭麗杰依法可適用緩刑;肖艷玲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犯罪較輕,依法可免除處罰。法院一審以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對被告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1億5000萬元;以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對被告 人張新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以騙取票據承兌罪對被告人郭麗杰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以騙取票據承兌罪對被告人肖艷玲免予刑事處罰。
中央社報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 )4月18日發出「紅色通緝令」,通緝2013年12月23日逃到美國的郭文貴。郭文貴被指自2010年來,先後11次賄賂前中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馬建,涉及財物總值6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