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煙、鳴笛⋯國寶蒸汽火車遭檢舉
學者:給予文資動態保存法源 文資局:須跨部會協調
蒸汽火車(右圖,本報資料照片)復駛總吸引大批鐵道迷搶搭、搶拍,但噴煙與鳴笛屢被檢舉製造空汙和噪音,遭地方環保局稽查。鐵道文史工作者呼籲,給鐵道文化資產動態保存的法源;台鐵局則盼與環保署溝通,原汁原味保存國寶級車輛。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表示,就環保立場,有民眾檢舉就要稽查,正研議是否在老舊火車頭加裝濾煙器等設備,但各種火車頭樣態都不一樣,要再評估。至於鳴笛,因非持續性又不在晚間10時後,不會被視為噪音。但台鐵局機務處長賴興隆說,蒸汽火車加裝濾煙器就看不到煙,失去蒸汽火車行駛時的特點,不可能為此改造車輛。縱貫線鐵道保存協會會長黃文鎮說,英國、歐盟等先進國家的環保標準比台灣嚴苛,但為維護重要工業遺產「歷史鐵道」,在國家公園空氣品質管制區內,允許蒸汽火車常年運轉。台灣許多現行法令,使蒸汽機車整修、行駛處於灰色地帶。師大地理系教授、鐵道文化研究者洪致文也說 ,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缺陷是對古蹟認定,並無動態保存的類別。文化部文資局長施國隆說,如何兼顧蒸汽車能動又符合環保規定,要跨部會協調,盼台鐵提出認定文資保存的申請。蔡鴻德說,須請台鐵提供蒸汽火車上路時段、區域,再進一步討論,至於是否排除於空汙法外,並非沒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