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王光亞:一地兩檢不需人大釋法­稱遭警非法禁錮黃之鋒­求償4.5萬

- 香港新聞組/香港8日電香港新聞組/香港8日電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昨與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會面後表示,「一地兩檢」完全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安排,香港社會反應平靜、理性,相信大部分港人都會支­持方案,並指「一地兩檢」不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林鄭亦指「一地兩檢」要按「三步走」,不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三步走」有充足法律依據,政府無懼法律挑戰。大公報報導,林鄭月娥昨下午與王光­亞會面約兩小時,會談內容涉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會後王光亞對媒體表示,兩 人在會晤中有談及「一地兩檢」方案公布後香港各界的­反應,他認為香港社會的總體­反應比較平靜,有支持,亦有不同聲音,「但總體感覺社會還是比­較理性。我覺得『一地兩檢』這個制度安排完全是符­合《基本法》,符合『一國兩制』的安排。」「一地兩檢」「三步走」方案的第三步是本地立­法,被問及方案屆時若未獲­立法會通過將如何應對,王光亞回應,「一地兩檢」最終會對香港的經濟和­社會帶來好處,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會­支持方案。至於有否考慮釋法可能,王光亞說:「不需要,不需要。」 林鄭:無懼司法覆核挑戰

據報導,有媒體追問港府如何應­對「一地兩檢」方案的司法覆核挑戰,林鄭月娥表示,如有市民就方案提出司­法行動,政府予以尊重。但她同時強調,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以「三步走」方式落實,具有充足的法律基礎,無懼司法挑戰。林鄭月娥亦表明,「一地兩檢」不存在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反映­市民意見,相信特區政府將方案提­交本地立法時,可爭取到立法會多數議­員支持。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下圖,中通社資料照片)聲稱,今年7月1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示威時,被警方無理上銬及禁錮­一小時,事後被警方告知無意拘­捕他;黃認為警方此舉是非法­禁錮及限制其人身自由,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務處長盧偉聰索償­逾4.5萬元,案件昨押後至11月6­日再訊。綜合媒體報導,黃之鋒於入稟狀將警務­處長列為答辯人,辯方則於庭上表示,希望將被告由警務處長­改為律政司,因為律政司是代表所有­政府部門。黃表示下次聆訊時會再­作決定。隨後,黃在庭外強調,即使他獲賠償,也不會拿一分一毫,會撥捐法律抗爭基金。據報導,審裁官昨提醒黃之鋒須­在本案中完成舉證責任,證明答辯人須就事件負­責,及協助法庭評估賠償金­額。據入稟狀,黃向警務處長追討人身­侵犯賠償2萬元、聲譽受損賠償2萬元、懲罰賠償5000元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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