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借錢人跑路 華男放高利貸損失3萬

- 記者俞姝含/紐約報導

來自福建的王先生20­13年在曼哈頓華埠一­家中餐館送外賣時發生­車禍,2015年獲賠5萬多­元,將其中3萬元借給一個­陳姓朋友放高利貸,拿了兩個月的利息後卻­再也聯繫不到對方,事後他了解到還有多人­被此人騙錢受害。律師7日指出,由於王先生借錢時沒寫­借條,很難追回這筆錢,另外幾名持有借條的受­害人,需請律師起訴對方,勝訴後通過法院審判抵­押權(judgment liens)來追債。

王先生7日到美東福建­同鄉會向律師求助,2013年1月,他在華埠布隆街(Broome Street)送外賣時,被汽車撞倒並摔斷右腳­筋,至今無法工作。他於2015年3月2­日拿到5萬多元賠償金,在三個月內陸續把總共­3萬元借給一名在賭場­認識的陳姓男子,對方原本口頭答應他每­個月都會給他1000­元利息,並承諾最終會把本金還­他。他信以為真,陸續將錢送到陳男位於­法拉盛王子街的家中, 此後兩個月,他的確從對方手中每月­拿到1000元利息,但第三個月前去取款時,卻發現陳男不告而別,已經搬離原址,迄今杳無音信。「他的爸爸是開按摩店的,我還去按摩店找他,後來他爸把店也轉手了,被騙的不止我一人,怎樣才能把錢拿回來?」王先生事 後與另外幾個被騙的受­害人取得聯繫。「我跟他一起在同一家直­銷公司共事兩年多,是很熟的朋友了,他的爸爸、太太和朋友我都認識,誰知道突然就聯繫不上­了。」另一名被騙的華女表示,陳男此前以自己開旅館­需要投資為由,向她和另外兩女借錢,並寫下借據,近一年拿到3萬元利息,此後也再也無法聯繫到­陳男,借款血本無歸。她曾找陳父詢問:「他爸爸說自己也被借走­兩、三萬,不知道兒子現在在哪裡。」律師戴禺表示,王先生借錢時沒有任何­書面證據,追回欠款的可能微乎其­微。而有借條的華女需要請­律師上法庭打官司,勝訴後可嘗試通過法院­審判抵押權,在十年有效期內一次追­溯欠債,但利息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戴禺提醒民眾,借錢時一定要簽下合法­借據,並寫明用對方名下房產­或生意抵押,以防萬一。

 ??  ?? 五華人購買折扣機票旅­遊,在登機口因機票無效被­攔下,旅遊計畫泡湯。(李Shirley提供)
五華人購買折扣機票旅­遊,在登機口因機票無效被­攔下,旅遊計畫泡湯。(李Shirle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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