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管箱失竊案頻發
一名華裔女子日前在法拉盛緬街一家銀行保管箱存放現金及金條等貴重財物,失竊超過40萬元財物。該案爆發後,多名華裔反映曾有類似經歷,並且事發地點均指向緬街銀行。法律人士7日指出,即使銀行聲稱不負責任,受害人也應先報警立案。何女幾年前在法拉盛緬街一家銀行租下保管箱,但在2016年4月發現被人盜走放在保管箱內價值40萬元的財物,由於她在租保管箱時簽署過一份文件,明確規定不能在內放置任何現金與危險物品,因此其財物不翼而飛後,銀行對其損失不負任何責任。此事曝光後,不少華裔客戶打電話到世界日報,紛紛反映曾有過類似遭遇,均是租下保管箱之後,某一天前往取款時,發現財物或現金丟失,金額從幾萬元到20萬元不等,事發地點都是在法拉盛緬街一帶的銀行,好幾家銀行均被點名。對於同類案件頻發,皇家法律事務所總監Mandy表示,同類案件中不排除有人為了騙取保險賠償虛報假案,但估計絕大多數現金失竊應為銀行內部人員監守自盜。根據規定,除非銀行保管箱鎖被明顯破壞,否則銀行不負責賠償,加上民眾在保管箱內財物價值難以證明,所以案件調查難度非常大。此外,由於不少華裔在保管箱內存放現金,一些華裔被盜後,擔心個人財物狀況被調查,不敢報警立案。對此, Mandy建議,凡是發生此類案件的民眾應首先報警立案,之後在律師幫助下要求銀行調出銀行內部監控視頻,找出竊賊。假如有與何女類似經歷的民眾可致電Mandy,電話(347)413-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