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郎命案少年12槍換30年 費城
鄭仁東案宣判 遺孀落淚 華人餐館協會會長:量刑過輕
今年5月由五名非洲裔和七名白人組成的陪審團,達成杜菲二級和三級謀殺罪都不成立,但搶劫、共謀及恐嚇證人等罪成的共識。7日宣判前檢辯雙方都最後一搏,被告律 師柏閏(Trevan Borum)請來杜菲二年多關押在少年看守所的教誨師湯瑪士(Brian Thomas)及柯爾(Mathew Keri)作證,兩人表示杜菲學習態度良好、有教化可能;接著杜菲的祖父和母親也站上證人席向法官求情。鄭仁東的妻子王秀紅再次從紐約到費城作證,她流淚透過翻譯表示,案發後的一年多經常無法入眠、家庭破碎,希望重判嫌犯,不能再危害社會。大費城華人餐館協會會長朱楓、前會長林應章及十餘位會員出庭聲援,朱、林都表示謀殺罪未成立是最大遺憾、量刑也過輕,但是尊重法官的裁決。助理檢察官萊特西在宣判結束後,特別走向鄭妻王秀紅並擁抱安慰。被告律師說,結果相信雙 方都不滿意,他尊重裁決,同時對死者家人表示同情。
鄭仁東命案發生於2015年4月23日,位於費城東北區Rising Sun大道的天興樓(New China)晚間接到訂餐電話,來自福建亭江、時年49歲的鄭仁東開車送外賣至Hill Creek Circle的14歲沃克(Sahmir Walker)家中,送餐離開後,杜菲和沃克尾隨跟蹤搶劫,杜菲連開12槍,其中一槍擊中鄭仁東肩膀,他仍奮力駕車逃離,由於負傷導致失控,衝過分隔島,先撞上一片鐵絲網,再撞上電線桿受重傷,送醫不治。兩人犯案後回家,杜菲拿槍指著沃克51歲姨媽的頭威脅說:「閉上妳的嘴,不可報警。」賓州刑法規定,凶案涉及 人命,無論兇嫌年齡,均以成人法辦。沃克轉為污點證人,協助檢方指認開槍的杜菲,檢方以少年犯另案起訴。
費城閩籍華人外賣郎鄭仁東(Rendon Zheng)劫殺命案,7日法官宣判案發時年僅15歲的杜菲(Tyquail Duffy)搶劫、共謀及恐嚇證人等罪,判刑17年6個月至35年,助理檢察官萊特西(Chesley Lightsey)認為杜菲至少會被關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