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年改桃機抗議 獲裁定不罰
反年改團體4月間到桃園機場抗議,航警局將帶隊的吳萬固等三人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官認定是反年改集會請願,無妨害公共秩序意圖且行為具正當性,裁定不罰。桃園地院調查,反年金改革的公教團體約80人,4月18日下午搭乘遊覽車到桃園機場二航廈,手持「政府無能」等抗議標語,在大廳內抗議,一小時後離開桃園機場。航警局事後以二航廈是公共場所,將帶頭的吳萬固等三人以藉端滋擾公共場所,依違反社維
反年改團體4月間到桃園機場陳抗,帶隊的吳萬固等人被依違反社維法移送,獲法官裁定不罰。 (本報資料照片) 法移桃園地院裁罰。法官審理後認為,藉端滋擾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有滋擾場所的本意,並以言語、行動等方式,假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逾越社會大眾觀念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才構成。法官檢視警方蒐證照片,公教聯盟至第二航廈後,在二樓禮品街、三樓大廳抗議時,都是依序整隊、排列,並依團隊指示呼喊口號,認定只對政府表達訴求,沒有妨害公共秩序的意圖。至於帶頭三人持擴音器、吹口哨,法官認為是在表達訴求過程中,透過工具輔助高聲提示、導引聯盟人員和維護團體秩序,並無擾害社會安寧意圖,抗議行為具有正當性,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