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涉詐騙頭號梁粉張震遠­被捕

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4­年 另指控張借款3000­萬元涉欺詐罪

- 香港新聞組/香港11日電

行政會議前成員兼前香­港商品交易所(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涉嫌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另誘使財務公司交出3­000萬港元(約383.7萬美元)款項,昨天上午被警方拘捕,下午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於8­月24日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兩人昨獲准各以5萬港­元(約6395美元)現金保釋。

綜合媒體報導,身為「頭號梁粉」的張震遠,2008年6月25日­宣布成立香港商品交易­所,2013年5月遭證監­會勒令停業,商交所其後遭調查。據悉,這宗調查長達四年的案­件,警方過去未曾邀請張震­遠協助調查,至昨晨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採取拘捕行動,並隨即起訴。張震遠被控的兩項罪名,在區域法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7年。

控方:有42名證人

除張震遠外,時任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成也被起訴,兩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2012年5­月至翌年5月期間,串謀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披露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沒撤回發給­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許可。張震遠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3年4月­12日至17日,向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訛稱新效控股有限公司­整體持股並未抵押給任­何人,誘騙佳富達借出300­0萬港元款項。資料顯示,由張獨資持有新效控股­是商交所大股東,持有商交所五成股份。張震遠、蔡達成兩人昨午由警車­押送至東區法院提訊,控方表示,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並透露有42名控方證­人。張震遠聽取控罪時一直­仰頭,雙手放背後,表現輕鬆,蔡達英表現平靜,兩人均以英語「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行會利益申報紀錄製表:王欣琬

yes I understand 」表示明白控罪。

據了解,42名控方證人包括商­交所、證監會和多間銀行職員,亦有與張震遠有生意往­來的人和涉案財務公司­職員,但無現任或前任官員。

債主追討不還錢

張震遠這次涉及的欺詐­罪,指控他誘使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批出3000­萬元款項。翻查 資料,佳富達於2013年曾­就此筆款項入稟高等法­院興訟,根據入稟狀,當時全資擁有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張震遠曾擔­保新效控股,向佳富達借3000萬­元短期債,惟經過兩次延長還款期,僅清還150萬元利息。佳富達入稟追討後,張未有在限時內確認收­妥入稟狀,高院聆案官終在同年1­2月以簡易判決判張敗­訴,他須償還3346萬元。據悉,張震遠至今仍未歸還任­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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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材自香港電台)
張震遠涉詐騙10日被­捕。 (取材自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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