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集體談判權陳帆:機動調配公屋租售比例 25人絕食30小時
林鄭「80萬公屋足夠論」惹議
香港職工盟聯同18勞工團體共25人,昨早10時開始,於終審法院外絕食30小時,取材自香港01),促請政府恢復在20年前被廢除的集體談判權條例。職工盟指港府曾簽署國際勞工公約第98號「僱員集體談權公約」,有責為此權利提供保障,並批評廢法令勞資關係長期不平等。
缺集體談判權 勞方只能硬起來
香港01報導,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表示,近年常有工會遊行靜坐,甚至罷工,均是無集體談判權的惡果,迫勞方強硬反抗,造成公眾不便。她並說,工會不是一定要資方全盤接受工會提出的要求:「最重要是可以溝通,達到社會和解、勞資平衡。」
1997年6月27日,當時立法局曾就《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草案》通過立法,但同年10月,即回歸後三個月,臨時立法會把法例廢除。而集體談判是指勞方集體透過工會,與資方談判僱傭條件,而資方必須參予,談判結果具法律約束力,以保障勞方應有的權益。據報導,上月城巴致命意外,引起外界關注車長工時過長問題,有城巴工會代表坦言要盡力爭取集體談判權,「如果死忍,將來待遇只會更差」,但暫時有關問題都無明顯解決。城巴職工會理事長許漢傑說,由過去的勞資角力,可見集體談判權的重要,且不只有利勞方,資方亦會因法例限制工會發動工業利動的權力而受益,也令事件可以溫和手法解決,提升企業效率。
強制集體談判 勞資關係更對立?
勞工處則回應,任何協商或談判需屬自願方可成功及有意義,為集體談判立法只能規定談判形式及規則,不能保證可達雙方皆接受的協議,立法強制僱主須與職工會集體談判,可能令勞資關係更對立及缺乏彈性。 綜合媒體報導,《黃之鋒:熱血青年vs.超級強權
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前日公布,講述將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自2012年成立學民思潮以來,連串帶領抗爭運動經歷的紀錄片《黃之鋒:熱血青年vs.超級強權》(Joshua: Teenager vs. Superpower),已報名競逐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紀錄片,將與其他169部作品競逐小金人獎座。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表示,出租公屋單位由76萬個增至80萬個已足夠照顧基層家庭,日後大部分新建公屋擬轉作綠置居出售,引發外界批評。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28日說,政府會按市民需求,機動調節出售及出租資助房屋的比例。有團體認為官員「逼市民置業」,無助解決住屋問題,今發起遊行。
明報報導,特首林鄭月娥27日澄清並非要對公屋數目「封頂」,運房局長陳帆昨日表示,政府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的決心不變;對於林鄭早前提到,傾向把大部分新建公屋轉作綠置居出售,陳帆澄清,綠置居計畫恆常化與否,仍待房委會檢討,但政府會考慮市民意願以及市場需求,機動調配出租和出售公屋的比例,若市民對綠置居需求大,政府可按部就班調升;反之,政府亦可把綠置居的單位轉為出租公屋。陳帆補充,出售資助房屋的邏輯就是當市 民買綠置居後,可騰空單位,程序包括政府收回公屋、翻新再安排新租客入住,僅需六周,不會對公屋輪候時間有太大影響。但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認為政府計算方法過於樂觀,她指出,公屋租戶過渡為業主,涉復修舊有單位、簽約、申請按揭等繁複手續,需時「一定遠遠多於六星期」。
街工: 80萬欠具體理據
據報導,對於官員連番解說,街工指摘政府沒有改變「逼市民置業」的立場,今日發起遊行抗議。街工成員黃潤達批評,林鄭在房委會及長遠房屋策略委員會未有具體統計數字前就發表「80萬公屋足夠論」,是不尊重諮詢組織的輕率做法。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認為,若把全部公屋改為綠置居,公屋輪候時間會由4.7年延長為5年,故房委會在檢討政策時必會謹慎釐定出租和出售公屋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