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脫歐談判再生波 分手未必更好
歐盟和英國日前「脫歐」談判達協議,雙方就「分手費」取得重大進展,彼此國民在對方境內權利獲保障,北愛爾蘭維持現狀不設邊境。本來歐盟高峰會認可後,就可進入第二階段談判,針對貿易、安全及其他議題諮商。不料,英國首相梅伊的脫歐大計13日生變,保守黨11名議員倒戈,國會下院通過,日後最終協議簽訂前需經國會表決,使梅伊遭遇重大挫敗,脫歐談判失敗風險大增。本來月初談判達協議,讓脫歐派吃下定心丸,以為即使付出遠高於協議的500億歐元「分手費」,也可接受。如今局面更複雜了;英國人認為談判可能不利英國從37%上升至52%。贊成脫歐的英國人,本來認為付分手費後,就可脫離歐盟掌握,享受自由自在生活,又可保有歐盟無障礙「單一市場」的好處。如今看來太過天真,甚至大錯特錯。
歐盟還有27個成員國,若英國同時獲得「單身」和「家庭」內所有好處,卻不必承擔家庭義務,還有誰會願意留在不自由的家庭內,歐盟還維持得下去 嗎?一切問題的根源,其實要怪英國迄今仍存在「大英帝國高人一等」的優越感,不願安分地認同是「歐洲」一分子;加上過於精明、分毫必較,「只有永遠的利益」造成目前窘境。
從1958年德、法等六國合組「歐洲經濟共同體」(EEC,歐盟前身)時,英國人精明地不想讓農業貿易自由化而未加入,卻在1960年拉拔六個歐洲小國另立「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相互抗衡;但感到苗頭不對後,趕緊掉頭,在1973年加入EEC,可見英國人的投機(或務實靈活)性格。
英國加入EEC後循規蹈矩,成天算計對EEC的「付出」和「收入」是否平衡,發現不平衡後就天天搗亂,直到EEC答應讓她拿回不平衡的六成,才讓英國安於家內。如今覺得歐盟束縛太多,意欲分手也屬自然,但又想留住待在歐盟的好處,果然心中只有永遠的利益。
去年6月23日,英國脫歐公投以52%比48%意外通過,立刻引發外界對「脫歐模式」的討論。一般認為,英國有六個模式可選擇。首先是「挪威模 式」,也就是和挪威等三小國一樣,成為歐洲經濟區(EEA)成員,納入歐洲單一市場、貨品和服務自由流動(農漁業除外),但需遵守歐盟規範、承擔歐盟部分費用,也要允許人民自由移動。
其次是「瑞士模式」,待遇和EEA類似,但可透過公投決定遵守那些歐盟規範,自由度稍高。其三是「土耳其模式」,關稅上和歐盟同盟,但服務業、農業及政府採購除外。其四是「加拿大模式」,和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可限制人民流動,無須分攤預算。其五是「港、新模式」,在世貿組織架構下,採取零關稅政策。其六是「世貿組織(WTO)模式」,就是依循WTO貿易規範,自由制定貿易法規,既可限制人民流動,又無需分攤歐盟費用。六種模式中,愈靠後面的選擇愈可享有自主決策權,但和歐盟的自由貿易關係愈低,更無法享有和歐盟同屬「單一市場」,降低交易成本的好處,對經濟成長有傷,自然不被英國人喜歡。 外界建議英國可獲最大效益的第一種模式,即挪威或EEA模式。但挪威模式對英國有個致命傷:必須承諾和歐盟間的人民自由移動,而這正好是英國脫歐派最受不了的規定。因為英國將無法管制歐陸人民進出英國,不讓中東和北非難民由歐陸長驅直入英國,正是脫歐的最重要理由。此外,在挪威模式下,英國仍需承擔歐盟不少費用,總額與脫歐前相去不遠,且還要遵循許多歐盟規範,包括歐洲法院的裁決,這將使英國面臨對歐盟決策沒有聲音,卻要接受許多規範的詭異狀態。
難怪英國內閣去年8月底說,英國不採取既有模式,而要創造「獨特」( unique)模式,意思就是要追求一個對其更有利的模式。英國自認歐盟需要和軍事、外交強大的英國合作,自己有籌碼和歐盟談出更好的模式。問題是,如果讓英國占盡便宜,可能造成仿效,歐盟日後分崩離析。從上月歐盟在脫歐航權問題談判採強硬態度,歐盟代表堅持,只要英國脫歐,英航自動失去在歐洲航空市場的飛航權,可能導致許多英國航班停飛,英國根本難以如願。這場脫歐談判的拔河賽,外人不妨慢慢欣賞,最後英國想兩面通吃,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