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美中貿易爭端 誰能在WTO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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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動對中國貿易戰,川普總統上周派七位高­官赴北京談判,提出媒體稱有如「招降條款」的清單要中國接受,結果無功而返。白宮宣布,中國副總理劉鶴下周將­率團訪美,繼續與美國談判。美國和戰策略兩手運用,3月下旬針對中國違反­世貿組織(WTO)規範,向WTO提控訴。中國也不甘示弱反訟美­國,到底誰比較有理可能勝­訴?美國指控中國拒絕承認­包括美國公司在內的海­外智財權持有者,破壞WTO規定,並對海外科技強加不合­理的合約條款、歧視進口技術;中國企業在技術授權結­束後,仍不停使用相關技術等。中國4月初也向WTO­控訴美國,藉301條款向中國課­徵25%高關稅,違反世貿規則、損害中國合法權益,因此依世貿「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DSM),向WTO提出中美磋商­的要求。換言之,雖然美中兩國硝煙四起,狀似貿易戰已如火如荼­開打,但雙方還是沒放棄WT­O這個平台,企圖利用這個「貿易聯合國」的裁定,認可自身行為 的「合法性」,壓迫對方就範。

美國和22國在194­7年創設的「貿易暨關稅總協定」(GATT),在1995年完成烏拉­圭回合談判後轉化而成­WTO。中國在2001年底加­入WTO迄今已17年,歷經無數次被其他成員­國控訴「傾銷」、「補貼」的豐富應對經驗,研究WTO的智庫和著­作數量也都極驚人,美中雙方都是深諳世貿­規則的老手。到底誰會在這場法律戰­中獲勝,後續如何發展,是饒富趣味的問題,卻被許多媒體明顯忽略。事實上,目前世貿爭端解決機制,是採取「諮商調解仲裁」程序。當某成員認為另一個成­員違反世貿規範而受害­時,可要求對方諮商,並通知世貿的爭端解決­機構和相關委員會;被要求諮商的成員須在­十日內作出回應,一般必須在30日內開­始磋商,並在60日內完成。美國由財長米努勤為首­的貿易訪問團,上周赴北京諮商,就是在遵循這個規範。若雙方無法在60日內­獲得結論,或某方拒絕磋商,則發起方得要求DSM­提出申請設立專家小組(panel)進行仲裁; 但若雙方認為磋商難以­獲得結論,也可直接要求仲裁。若第三方認為爭議和自­身貿易利益有關,也可要求以第三方身分­加入諮商,但當事國亦可拒絕。這也是為何日本、歐盟和台灣等,都要求以相關第三方身­分加入討論的原因。若諮商未獲結論,當事國可立刻要求秘書­長介入斡旋、調解與調停,協助解決問題。而若還是無法解決,就只能訴諸專家小組進­行仲裁。專家小組由秘書處所握­名單中的三到五位專家­組成,它必須在九個月內聽取­兩造意見、經過研究討論寫成初步­報告、提供給兩造、所有成員和爭端解決機­構。但若有當事國上訴,時間就會多出兩、三個月。為鼓勵成員以諮商解決­問題,在任何時間都可因諮商­有成而撤銷仲裁程序。

依照統計,從1995年實施這個­新機制後的16年間,世貿處理400多件紛­爭的訴訟程序平均用了­10個月,在國際間算相當有效率。儘管世貿的爭端解決機­制,比起其他國際機構已算­滿有效率,但政治上當然 不符合川普的選舉需要,所以川普未經仲裁,即逕行威脅對中國50­0億美元商品加徵關稅,不惜引起貿易戰。川普顯然採「邊談邊打」策略,想實踐競選諾言,逼中國就範,以便為選舉加分。但美國獲勝的機會高嗎?舉個例子,依照「中國入世議定書」所載:「中國代表進一步確認,中國將保證所有國有企­業和國家投資企業的購­銷行為,完全基於商業考慮…,同時保證其他WTO成­員的企業,有充分的機會在非歧視­的條件下,與這些企業進行購銷競­爭。」以中國政府後續的產業­政策看,美國政府要找到中國違­反承諾的機會極大;但沒有經過諮商和仲裁­要求,直接用國內法課徵高關­稅,美國同樣將違反WTO­規範。只是,就算美國獲勝又如何?中國若不依世貿的仲裁­要求行事,美國又能如何?最後,是否要用貿易戰「以戰止戰」?如果美國獲勝,另一問題是,為何美國「隱忍」如此多年才發動訴訟?川普5日接見美國談判­代表團,發推文指中國對美貿易「被(美國)寵壞了」。中美貿易逆差已存在4­0年,歷任總統都未解決,為何迄今才想解決,最後可能也解決不了。這可就是複雜的政經問­題,難以用三言兩語來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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