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權爭議 最高法院向右轉出手推翻
德州開始實施全美最嚴厲的禁止墮胎法「六周心跳法」,反對者告上聯邦最高法院。聯邦最高法院立即以5:4裁定拒絕審議。此一判決象徵1973年以來保障婦女墮胎權的判例逐漸破損,長期反墮胎的「生命派」(pro-Life)歡天喜地,卻徹底激怒維護婦女墮胎權的「選擇派」(pro-Choice),引爆美國社會分裂對立。從近處看,裁決為2022年期中選舉投下巨大變數;從遠處看,聯邦最高法院保守右傾,不僅讓推翻1973年的「Roe vs. Wade」婦女墮胎權邁出重要一步,也重塑美國社會價值。
「德州心跳法」(Texas Heartbeat Act)由州參議員休斯(Bryan Hughes)今年3月提出,共和黨主導的參眾兩會護航下通過,法案5月19日送共和黨州長艾博特簽署。但全美「選擇派」全力阻止,司法鏖戰卻一路敗訴,上周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但保守派占多數的大法官拒絕聽審,全美限制墮胎最嚴厲的「德州心跳法」9月1日正式實施,全美譁然。
此事可分三方面探析。首先,這部德州新法雖僅適用德州,任何參與或協助懷孕六周的婦女墮胎的診所或醫師,任何德州公民或非德州人都可提民事告訴。若勝訴,檢舉者可獲1萬元獎金和律師補助費。舉報人不必認識墮胎婦女,潛在被告甚至可包括開車帶婦女去墮胎的計程車司機,或替女兒出錢墮胎的父母。「懷孕六周」的定義是,一旦醫學儀器偵測到母體「胚胎」(fetus)有心跳,就認定「生命」開始,必須保護,嚴禁婦女墮胎或任何人協助墮胎,即使婦女被強暴或亂倫而受孕也不例外,只有婦女有性命危險才准墮胎。
最高法院1973年「Roe vs. Wade」案,確立婦女墮胎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全美適用。保守派長期想從州法角度推翻墮胎權,都敗於違反聯邦法規。德州州法「巧妙」之處在未規定州府或官員直接禁止墮胎,但把嚴限墮胎的事讓一般民眾可以「管閒事」舉報,告發墮胎者或協助墮胎者,讓公民「執法」而不是政府官員,規避違憲問題。這使維護婦權人士法理上遇新挑戰,且這個突破紅州可能起而效法,最終推翻墮胎權利。
其次,聯邦最高法以5:4表決,以程序為由拒審此案,五名保守派大法官中卡瓦諾、巴瑞是前總統川普提名任命;而共和黨小布希總統提名任命的首度大法官羅伯茲,與三位自由派大法官站同一陣線,保守派認為羅伯茲已「背叛」;但川普「充電」後,最高法院開始展現強烈保守傾向。保守派大法官認為反對此法的原告(維權團體及墮胎業者),未能提出充分理由說明州府官員將如何阻止德州民眾提出反墮胎民事訴訟。五位保守派大法官以原告辯護理由不足,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阻止德州心跳法實施,迴避心跳法是否牴觸「Roe vs. Wade」的判定。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和四位自由派大法官指出,心跳法本質上明顯違憲。保守派大法官違反判例,蓄意陷入德州州法製造的程序糾葛;各州不應處心積慮立法來規避憲法(最高法院判例有等同憲法的約束力)。「紐約時報」社論更痛批保守派大法官違背須遵循判例的責任,完全無視婦女有權處理自己身體的憲法權利。
其三,「Roe vs. Wade」判例確立保障婦女墮胎權,而大法官並未就德州心跳法是否違反此判例聽審,而是用技術理由讓心跳法得以實施。德州共和黨的迂迴立法,成功以「公民提訴」機制讓德州墮胎診所與相關產業一夕崩潰,德州婦女今後須到外州合法墮胎,將鼓勵其他共和黨執政的紅州跟進,使「Roe vs. Wade」被蠶食,最終崩塌。對民主黨為主的「選擇派」而言,心跳法闖過最高法院這一關,意味「Roe vs. Wade」可能被推翻,「生命派」獲勝,無法接受。拜登總統批判此裁決侵犯婦女權利;各州婦權團體發動募款,首戰是明年期中選舉。「華盛頓郵報」形容,德州心跳法驟然間重塑美國政治版圖。身為反對墮胎的天主教徒,拜登面臨一個政治、宗教新雷區。拜登不同意「生命始於受孕」之說,為婦女墮胎權辯護,但有人形容他「連墮胎兩字都難說出口」。墮胎權在都會區與郊區有大量支持選民,但在搖擺州與聖經州,墮胎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兩黨都把婦女墮胎權列入選戰議題清單,德州心跳法究竟是保守派的勝利,抑或成自由派的勝選新武器,就看兩黨操作和選民決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