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 Industry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 文 刘培清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作,首先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同时还需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保障队伍,也包括对民众的食品安­全教育。

关键词: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监管队伍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与国计民生尤其是人民­福祉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早已经走上了法治的轨­道。例如,早在2003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跨入了政府监管的新­阶段,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众所周知,曾经引发媒体关注及舆­论热议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也拷问着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决心。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一日三餐的巨大需求容­易导致问题产生、而对于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说,实在是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建设一个完整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更是一项宏大的战略任­务。

1.国家《食品安全法》解读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本文简称为《食品安全法》,下同)是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月6 1日起开始施行的国家­法律。而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宣告废止。由“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的推进,显而易见已将食品安全­问题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更是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

该《食品安全法》,从食品生产和加工,到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以及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都作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上述职责,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则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正如该《食品安全法》所阐明,作为食品经营者,必须树立牢固的职业道­德观,也必须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生产经营。与此同时,也要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及广大消费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安全法》第八条还特别提出,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人类的食品来自大自然­的恩赐,得益于阳光雨露的滋养,而食品的经营也应该在­阳光下运作。国家法律这样规定,依乎天理,顺乎民情,可以说顺天应人,惠及众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情况和问题也会随­时产生。因此,该法第十六条又特别提­到,如果一旦“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上述规定十分明确地反­映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负责。

2.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须知敬畏,懂法律,严格恪守法律的红线。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监管的失职甚至渎职行­为也决不容忽视。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及思想道德­教育,同时必须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切实可行、权责分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其次,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在食­品安全性研究、监控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以已然为基础,却忽视了未然,也就是说,缺乏预见性,所以往往显得被动。为此,必须建立一整套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

与此同时,宣传教育的工作不可缺­位,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认­识水平。可以借助网络媒体,定时向公众发布信息指­导,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以期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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