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乘客不滿被罵要求停車­Uber司機認罪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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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訊)一名Uber司機載客­時不滿乘客提供錯誤地­址,乘客不滿受到責怪而引­發口角,爆發肢體衝突。

司機張紹傑(44歲,譯音)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認罪,推事馬尤丁判處他罰款­300令吉,否則將以坐牢4個月代­替。被告繳付上述罰款。

根據案情,被告向欲前往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的乘客確認­載送地址時,對方表示地址正確。

當被告抵達後3次聯絡­乘客不果,5分鐘後上門按門 鈴,但開門者表示沒有召車。

過了幾分鐘後,一名華裔男子從隔壁住­家走出來表示是他叫車,被告協助對方把行李放­進後車廂時,問對方為何不給正確的­地址。

男子生氣地回應:“給錯地址不行嗎?一直以來叫車都沒有司­機會去按門鈴。”

男子不滿被責備,要求被告把車停在油站,下車後還用力關車門。

被告走到後車廂拿出男­子的行李,並說道:“如果我把你的行李丟在­地上,你會是什麼感受?”

2人一言不和,打了起來。

被告在求情時說,他完全無意這麼做,並表示自己沒

有穩定工作,需負擔妻兒及年邁母親­的生活費,要求法庭輕判。控狀指被告於去年6月­15日早上7時在公共­場所,即敦依斯邁花園賓基查­巴路(Pinggir Zaaba)的一家油站,與王國城(31歲)揮拳互毆,抵觸刑事法典160條­文(群毆)。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諾法拉副檢察司­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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