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ೠ⹆ମ˂Բ “四眼仔”表罪成立
(吉隆坡11日訊)全國副總警長丹斯里諾拉昔指出,基於剖驗報告證實“被鞭傷截肢”送命的11歲男童莫哈末達吉阿敏是死於鼠尿病,警方將建議改用傷人罪名提控打傷男童的嫌犯,並召開驗屍庭審理此案。
他說,隨着剖驗報告證實男童的死因與嫌犯無關,因此副檢察司不能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提控嫌犯。
“不過,警方會連同剖驗報告及完整的調查報告,在本週內再提呈副檢察司,並建議改用傷人罪名提控嫌犯。”
建議召開驗屍庭審理
他今日在武吉阿曼政治部舉辦的開齋節開放門戶活動時指出,無論如何,警方會確保涉嫌傷人的嫌犯被帶上法庭,並建議召開驗屍庭審理這起事件。
11歲男童生前在柔佛哥打丁宜一所私立宗教學校就讀,遭舍監鞭打後的2個星期,出現雙腿腫脹且發燒的跡象,被送醫後發現腳部組織已壞死必須截肢。
男童進行手術後情況惡化,最後於4月26日逝世。
另一方面,針對價值數百萬令吉的高科技軍用雷達設備,在柔佛丹絨柏樂巴斯港口(PTP)“失蹤”復被發現已運往荷蘭的案件,諾拉昔指警方正在調查事情的來龍去
(居鑾11日訊)柔佛州衛生、環境、教育及新聞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表示,柔佛州鼠尿病疫情已受到控制,病源主要來自一些野外休閒場所,如露營登山區等
他說,遊客或周邊商家沒有將垃圾處理好,引來老鼠,才會引發鼠尿病。 脈,以及運送過程中是否有任何疏漏。
柔警待副檢察司定奪
他不願置評是否涉及貪污時,指這是反貪會的調查工作;當中若涉及刑事成分,警方必會採取行動。
柔佛州警方刑事調查主任阿茲曼也指出,隨着11歲男童莫哈末達吉阿敏的驗屍報告出爐後,警方等待副檢察司指示下一步行動。
阿茲曼今日在柔佛州警察總部,在柔佛州總警長拿督斯旺阿末見證下,從原任柔州刑事調查主任拿督卡馬魯查曼接過職權。
阿茲曼較後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警方會繼續展開調查,案件已交由副檢察司定奪,促請一些人勿揣測調查工作已結案。
助理舍監仍停職調查
雖然解剖報告顯示童莫哈末達吉阿敏是死於鼠尿症,但涉嫌鞭傷男童的助理舍監,仍被宗教學校停職,並未复工。
該宗教學校校長莫哈末阿法魯丁說,事件發生後,該助理舍監已從4月21日起被令停職。
他說,校方從來不知道該舍監有案底,對方最早是在校園負責清潔工作。
“他擔任9個月清潔工人,沒犯任何錯誤,我們過後調任他為助理宿舍,以便在晚上協助分擔舍監的工作。”
另外,他表示,至今還沒有接獲來自調查委員會的資訊,因此暫不對“被鞭傷截肢送命”的11歲男童莫哈末達吉阿敏的男童死於鼠尿病的驗屍報告,作出回應。
他說,目前尚不清楚該男童是從哪裡染病,當局將對此進行調查,以確認疫區。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都卡林在裁決時說,5名重要的控方證人包括鍾美娟在內,都認出是被告射殺死者,並朝死者的胸口近距離開了數槍。
他指出,法醫也證實死者死於槍傷,而被告的意圖就是要致死死者。
他說,被告在案發時也朝鍾美娟開槍,如此危險的舉動可導致她死亡,而負責救治鍾美娟的私人醫院醫生在供證時指出,若沒 有及時進行急救,她可能就會死亡。
他表示,即使現場沒有閉路電視錄下案發過程,也不會對此案造成影響或誤導。
他認為,控方成功舉證證明被告2項控狀的表面罪名成立,案件須進入自辯階段。
被告江瑞軍此次選擇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他早前在案件首次審理時,則是在犯人欄內進行自辯。
高庭擇訂於8月17及25日讓江瑞軍進行自辯。
此案由韓丹副檢察司檢控,被告的代表律師是日月星及奈查杜。
聯邦法院於去年12月14日撤銷江瑞軍被判謀殺罪成的裁決,並諭令把案件發還吉隆坡高庭重新審理,同時交由新法官審理。
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在裁決時說,吉隆 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茲曼在同一時間審理江瑞軍被控謀殺一案,以及被指在槍殺胡先阿末一案中,負責載送江瑞軍且涉嫌非法藏有手槍及子彈的華裔德士司機周祥志(譯音)的上訴案,已對江瑞軍造成極大的偏頗。
吉隆坡高庭是於2014年9月5日宣判江瑞軍謀殺胡先阿末(75歲)罪名成立,在謀殺的指控下,唯一的刑罰是絞刑。
47歲的江瑞軍被控在2013年7月29日約下午1時30分至2時期間,在隆市錫蘭巷咖啡山觀音堂對面的露天停車場謀殺胡先阿末。
除了謀殺的指控外,他也因試圖謀殺並致傷鍾美娟(死者胡先阿末的華裔妻子),而被判入獄18年;當時,高庭諭令他必須在服刑18年後才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