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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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政府剛宣佈今年的大選落在5月9日!原本對什麼時候舉行大選已經熱議不斷的國人,在選委會宣佈投票日後,馬上舉國沸騰!更掀起呼籲回鄉投票熱潮!
藉着大選熱潮,今天就讓我們要來談談在宣佈大選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廢除消費稅”課題!在此之前,筆者想要請問大家的是,為什麼消費稅會成為朝野大炒的“政治課題”?難道消費稅實行與否,可以左右選情大局嗎?
先不談個別朝野政黨針對消費稅課題你來我往的爭鋒相對。
讓我們先來以筆者個人專業的角度看看消費稅的本質,它是否是國家收入來源,並穩定經濟的仙丹靈藥,還是讓從中小業者到普羅大眾至市井小民,對生活費高漲、一房難求、薪水漲幅少而叫苦連天的導因?
自消費稅2015年4月1日開始實行,這是國家在實行消費稅後的第一次大選。經過3年的整合與調整以及市場消化,執政政府其實是在最有把握的前提下,讓人民看到實施消費稅後,可以帶來國家經濟的進一步鞏固的亮眼成績單。加上,過去這幾年來,政府在各發展方面包括招商引資,並讓國家經濟快速復甦這些無疑提高執政政府的信心!並能借此積極宣傳已成功帶領國家走出經濟困境,讓大選增加勝算。
而各大國世界級的國際評級機構紛紛對大馬的前景給予令人信服的認可。世界銀行也調高馬來西亞2017和2018年的經濟增長預測,分別為5.8%和5.2%,增幅分別為0.9和0.3個百分點。
可以說執政黨是在衡量最恰當的時機,公佈大選的日期。
然而,在宣佈大選日期前,希望聯盟就已經提出的競選宣言就是承諾一旦成功執政,要在100天內廢除消費稅。
現在我們來真正思考,廢除消費稅真的可行嗎?
在還沒有落實消費稅前,我國的收入都是靠直接稅即企業稅、個人所得稅,並嚴重依賴天然資源,即石油稅收為主的收入來源。
然而,可以這麼說,自從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我國近20年來,國家基本經濟結構的缺陷導致轉型升級一直無法突破瓶頸,競爭力的不足,讓馬來西亞經濟一直深陷中等國家收入的陷阱。個人、企業及其它稅收無法全部支撐國家發展與開支。在過去國際原油價好的時候,我國依賴天然資源如石油和天然氣出口獲得的收入接近國家直接稅收的一半。
廢除消費稅真的可行嗎?
天然資源是有限的資源,更甚的是,我國在2015年剛推出消費稅時,國際原油價格從2008年的每桶最高價 147美元,跌至最低28美元!目前只不過恢復至每桶69美元!而2018年財政預算案的制定,還根據原油價格每桶52美元計算。
國家石油稅收入從2014年269億令吉,加上當初的銷售稅與服務稅109億令吉及62億令吉共440億令吉,在2015年石油稅收蒸發至少一半以上,即只剩下116億令吉,加上當年初從1月至3月間徵收的銷售稅及服務稅為82億令吉,總數為198億令吉。而4月1日開始徵收的消費稅,立馬奏效為國家獲取收入270億令吉!
2016年石油稅收更跌至84億令吉!而消費稅當年總共獲得412億令吉。可以說,消費稅,亦可以說也是你我(舉國人民),通過繳納消費稅,一舉挽救我國當時瀕臨崩潰的經濟。 而我國如今也擺脫對石油收入的依賴,已從2009年的41%減至如今的14%。
其實,國家經濟必須依賴穩定並能同時源源不斷及可靠的收入,才能談及持續發展各方面的基礎建設,進而讓人民全體享受經濟成果並邁向更美好的未來。
在我看來,希盟競選宣言是一項政治宣言,它有着其政治用途,若相關宣言與現任政府相似的話,那就難以製造話題。
然而,可否取消消費稅,首先有兩個問題需要關注,第一,以什麼來代替消費稅;第二,新的替代收入是否能夠填補消費稅所帶來的國家收入,而機制至關重要。
希盟提出恢復銷售與服務稅以取代消費稅,這當然是可以的,但必須緊記的是,這兩項稅制其實是較過時的稅制。
當初政府要落實消費稅,是為了要做到“一替代,二不依賴”!即替代舊有的銷售與服務稅(SST),以及不再依賴我國以天然資源為主的收入來源。
銷售稅是在1972年推出,而隨後在1975年引入服務稅,這在法律裡是存在已久的舊稅務制度。然而稅制的缺陷,造成許多漏稅的問題,物價也容易出現轉移價格現象。無論怎麼看待,這稅制理應被淘汰或替代的。
在銷售稅制下,涉及進口物品及本地製造生產,包括進口衣服、輪胎、加工產品等,向來徵收5%至10%的銷售稅。而特定領域的服務就會被徵收6%的服務稅。
銷售稅屬於間接稅的一種,當廠商或進口商在售賣其物品時,必須繳付銷售稅,而一般商家通常會將相關稅款轉嫁給第三者。因此,銷售稅在供應流程中,層層重疊(cascading effect)。當下游商家購買物品時,其所繳付物品的售價,已經包含銷售稅。而商家視這筆已付的銷售稅為其採購的成本,在轉售時往往將物品價格提高,不僅向消費者討回應繳稅務也伺機賺取更高的盈利。而政府也因稅制的缺陷,無法有效審查稅收來源的準確性以及無法收取實際的稅收,直接影響國家收入。與此同時,在某種情況下,作為最終消費人,在消費後,須為銷售稅買單,在一般情況下還必須繳付6%的服務稅。
許多人不瞭解消費稅,為何它能 為國家帶來更高的收入。那是因為它是一個更有效地稅務機制。它不會存有漏稅問題,並可以輕易偵查漏稅行為,讓應繳稅的必須繳稅包括更進一步追蹤所得稅的準確性。因此它能為國庫帶來更好的改變,包括:
1.增加國庫收入,加強國家競爭力;
2.強化稅制結構3.建立公平與有效率的徵稅制度就之前所說,2014年,即消費稅實施的前一年,銷售與服務稅只徵收到約171億令吉收入。然而消費稅實施後第3年的今天,政府預計消費稅卻可徵收多達逾450億令吉,這也證明了這是有效的稅制,否則不會有超過160個國家實行消費稅。
加上,消費稅也屬於間接稅的一種,國家本來就有意將稅收來源的重心從直接稅逐漸轉換成間接稅,以能效仿其它實施消費稅國家各國,逐步調低所得稅,進一步減低營運成本,全面提升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也更能吸引外資前來投資。
如今,馬來西亞就是朝着這方向前進,難道各界還認為,走回頭路或是對消費稅“U轉”可行嗎?
消費稅不是不能被廢除,只是要以什麼更好的替代方案,能讓我國至少在一年內,獲得450億令吉,更是問題所在。
一旦恢復銷售與服務稅,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相關稅制的弱點,讓政府很難收穫向消費稅一樣多的稅款。除非能做到改革完善該項稅務制度。然而這不僅耗時耗力,也恐在市場因為要適應新稅制,再度掀起另外一輪漲價風潮!
更好的替代方案是什麼?
加上廢除消費稅後,石油稅收不穩定,誰也無法保證國際原油價會不會再次暴跌!然而我國發展是持續進行的,而開銷卻不斷增加,石油收入一旦降低,國家要如何彌補石油收 入的空缺?這些都是超乎想像的事,所以執政者必須要三思而後行。尤其特別需要考量的是,是否有足夠收入來抵擋最基本的開支?而且要如何使用所得收入,來創造更多親商環境,以留住本地商家和吸引外資。若把國家比喻為一家公司,只減低費用,公司不可能會變好,所以要注重怎麼開源,再談節流。
對於消費稅是否是導致百物上漲的罪魁禍首?個人認為,並不完全是消費稅問題。
其實消費稅具有對沖機制,不會增加商家的產品成本,然而商家在最初實施消費稅時,就自我覺得會增加成本,因此在執行時就起價轉嫁消費者,這是一種情緒通脹。當很多商家認為因為有了6%消費稅,就跟着漲價,導致人民面對的漲幅就不只是6%。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之前的銷售稅是含在產品成本內,當時身為消費者的我們也需要承擔10%銷售稅,只是它沒有標示在發票上,因此,許多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而消費稅則不同,商家必須在每張稅務發票上清楚表示徵收的稅款,這樣容易觸動老百姓的神經,容易認為物價標飆漲都是因為要給消費稅。
無論如何,消費稅會逐漸給國家帶來可觀收入,希望執政政府可以有效善用這一筆收入,不然只會走回原點。
只要執政政府能夠有魄力,搞好國家財政,消除貪污、減低國家行政龐大的開銷,更廣一點,教育人民、消除種族主義、提升人民團結一致,加強企業的競爭力與生產力,搞好國家經濟,為經濟結構做最深入、最根本且有意義的改革,提高科技發展等!我相信,國家在各項領域獲取的稅收,一定逐步能支撐國家的主要收入,並引領國家邁向高度經濟發達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