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聯名一方破產一半產權由報窮局接管
2人聯名購買房屋,其中一人(貸款者)向銀行申請透支而後宣告破產,如今怎麼辦?
黃依雯來信說,一間聯名的房屋,貸款25萬令吉,其中一方A向銀行透支20萬令吉;不過,B不知情。現在A破產了,房屋會受影響嗎?B要承擔所有的貸款和透支嗎? 2人聯名購買房屋至今已超過5年,關於透支的事情發生在去年,不明白為何銀行接獲其中一人申請透支,卻沒有通知另一方的情況。
振原律師指出,這間聯名購買的房屋,相信只是由其中一人就是A貸款,才會出現A後來向銀行透支、B不知情的問題。假如B也是其中一名貸款者,當A向銀行申請透支時,也需獲得B的簽名同意。
今天,如果是2個人聯名購買房屋,銀行也會要2個人聯名貸款,儘管是其中一人符合資格申請房屋貸款,以免出現類似上述的問題。
現在A破產了,當然他是不可能繼續償付貸
款及後來的透支,在拖欠供款一個時候,銀行將會展開房屋拍賣行動。
由於房屋是A與B兩人共同擁有,當A宣告破產後,其一半擁有權將由報窮司接管,雖然另一半擁有權不受影響,但是在償還銀行的房貸分期付款,不可能只是支付半數供款。
如果拖欠銀行房屋貸款一段時期,在報窮官批准銀行拍賣有關房屋後,銀行就可採取有關行動,為避免房屋被拍賣,房屋持有者(B)也肩負供款責任,這是非常無奈的事。
在雪蘭莪州購買一個公寓單位的李小姐說,她在2013年10月簽署買賣合約購買了一間公寓,預計2016年10月交屋,可是至今未有明確訊息。
她說,其貸款銀行根據產業的價格及建築工程的進展,支付發展商佔屋價超過三分之二的款項。
在這期間,她曾經向房屋部執法組投訴,後者表示已經和發展商接洽,發展商承諾將在近期內回應。與此同時,李小姐在信中提出以下問題: 1.我能否中止這項產業的買賣? 2.假如可以,能否取得所付的訂金? 3.類似這種遲交屋的問題,購屋者需要等多久? 4.這項產業會否演變成擱置計劃? 5.如果是,是否意味必須繼續償還銀行已發放的貸款?
在標準的買賣合約,購屋者不能半途中止產業買賣,房屋在興建途中,也不可能轉售。在等待房屋完工期間,可以做出的努力,相信這名讀者已做了,要等多久才有結果,就看購屋者如何跟進,瞭解發展商為何遲交屋。
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鐘靈指出,一般情況是等到發展商交屋後,計算遲交屋的天數,然後向發展商提出遲交屋索償要求。
來信提及至今已交給發展商超過三分之二的屋款,最後的部分,需要等到房屋完工後才由銀行支付,像這樣的情形,房屋已完成絕大部分建築工程,最後是否演變為擱置計劃,照看可能性不大;不過,凡事都有萬一,如果發展商能儘早解決問題,移交房屋鎖匙給購屋者,當然是最好不過的事。
如果不幸演變為擱置計劃,購屋者仍需償還銀行貸款分期和利息,這是難以避免的事,購屋者與發展商簽署買賣合約,這跟購屋者與銀行簽署貸款是兩件不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