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反貪會:負責官員可決定“扣留犯不危險可免手銬”
納吉沒穿扣留服沒扣手銬
(吉隆坡22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行動)拿督斯里阿占巴基說,反貪官員會根據扣留犯可能帶來的危險性與逃跑傾向,而決定後者是否需要穿上橙色扣留服或被扣手銬。
阿佔巴基今日在馬新社電台接受訪問,受聽眾詢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被帶上法庭時,沒有穿上橙色扣留服的原因時,作出上述解釋。
他說,一名扣留犯是否需要穿上特定顏色的衣服及被扣手銬,是由執行逮捕行動的官員決定。
“一般上,如果官員認為扣留犯不會帶來危險,就不需要穿上橙色扣留服或扣手銬,如果官員認為會帶來危險,就需要穿上橙衣或扣手銬。”
政治人物被控視案件而定
他說,過去也有很多政治人物或公務員被逮捕及帶上法庭時,身穿橙色扣留服或上手銬,但是也有很多是穿便服和沒有扣手銬的,這視案件而定。
他說,反貪會近日基於大馬人權委員會及律師公會等組織的反映,與特定單位討論有關扣留犯穿橙色扣留服與上手銬的適當性,而該會未來在此決策上,將考量扣留犯可能帶來的危險性,及其逃跑的傾向。
“若被逮捕的人會對公眾造成 危險或具有逃跑可能性,他們就必須穿上特定的衣服及被扣手銬,這是因為若發生扣留犯逃跑或造成混亂的事件,官員會被怪罪。如果官員認為沒有理由,該扣留犯也不會對公眾帶來危險,則不需要。
“無論如何,不要只看反貪會怎麼做,其他執法單位如警方或移民局也要配合,以取得共識。”
另外,阿占巴基說,我國從過去到現在都有貪污罪案發生,只是現今特定領域所發生的貪污事件,比起10年前嚴重許多。
他說,這是因為如今許多貪污案涉及當權者及決策者,如政治人物、公務員或政府關聯公司等。
“無論如何,根據數據,我國的貪污案雖然嚴重,但是仍可控制。”
鑑定3領域查貪污
他說,反貪會已鑑定3大領域,以專注調查貪污事件。這3領域分別是收益領域(Bidang Perolehan)、執法領域,以及涉及政治人物及重量級人物的大型貪污事件。
“收益領域的貪污事件與大型貪污事件往往有所關聯,因為這涉及決策人及當權者。
“在收益領域發生的貪污事件使國家蒙受損失,一是應該被國家收取的錢沒有被收取,二是屬於國家的錢消失不見。”
阿占巴基說,反貪會正致力於取回所有相信是挪用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所購買的資產,包括在新加坡一架價值1億4300萬令吉的龐巴迪700客機、三幅價值超過4億令吉的名畫,以及在多個國家購置的房地產。
他說,數個涉及1MDB事件的國家透過總檢察署獲得國際私法互助(Mutual Legal Assistance),成立了一支特別隊伍。
“我們希望取回所有在國外與1MDB有關的資產,因此我們需要其他國家,如瑞士、新加坡及美國的協助,就如我們在印尼的幫助下,成功取回平靜號。”
他說,若相關資產因特
(峇株巴轄22日訊)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支持新政府設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 (IPCMC),以取代現有的“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 (EAIC)。
也是亞依淡國會議員的他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 “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是由皇家調查委員會(RCI)在13年前提出的125項建議的其中一項,被視為可更透明、有效加強警察的廉正與效率,而大馬皇家警察亟需提升形象以挽回公眾的信心。
他也歡迎政府成立“馬來西亞監督員”(Malaysian Ombudsman)以取代公共投訴局,並希望這個新組織獲得有誠信人士的加入,能在 定原因無法取回,該會希望能以同等現金的方式取回。
詢及反貪會是否需要國外證人,如著名影星李奧納多來馬供證時,他表示不需要,因為反貪會特別官員能與國外執法單位合作,以取得外國證人的口供。
納吉繼子里扎阿茲被指挪用1MDB資金拍攝多部好萊塢電影,包括李奧納多主演的《華爾街之狼》,獲得1億5500萬美元金援。
另外,阿佔巴基也否認日前宣布退出巫統的前貿工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被反貪會傳召的謠言。
“我們不是政治團體,我們是自由的調查機構,請不要將任何政治活動與反貪會扯上關係。” 不被行政方插手的情況下獨立運作,以加強政府的施政。
同時,他表明自己將研究成立國家施政、廉正與反貪中心(GIACC)的建議,以強化被視為沒有實權的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
他也贊成委員會的年度報告,應該在國會上提呈和辯論。
他希望下一次的國會會議於10月15日開始時,所有國會議員都對政府的改善計劃有更清楚的了解。
他指自己身為希望帶來建設的反對黨議員,儘管政治理念不同,但他不介意支持政府的努力,只要有關努力能為人民和國家帶來益處。
(新山22日訊)依斯干達公主城國會議員政治秘書沙勒占佐漢指出,希望聯盟要落實選委會成員經國會委任的競選宣言,就必須修改聯邦憲法。
“因為根據現有的憲法框架,選委會成員是由國家元首根據首相的建議,在統治者會議(Majlis Raja-raja)上商討後委任,沒有憲法條款闡明選委會成員的委任必須受到國會認同。”
針對資深律師阿茲哈哈倫受委為選委會主席,沙勒占佐漢今日發文告引用憲法指出,在國會動議委任新任選委會主席只是多此一舉,目的只為讓人產生革新的錯覺。
“這不是真正的組織改革,就僅是敷衍了事,而且拖慢了選委會的清理程序,組織的改革應該是全面而且有序的。”
他說,他了解到有人質疑阿茲哈的受委方式,並且認為上述職位的委任,應如希望聯盟的競選宣言所列明,獲得國會的認同。
“我明白他們的憤怒,但要提醒他們,同一個選委會在這之前,千方百計通過不公平的選區重新劃分、選在星期三投票和遲發出郵寄選票,阻止大馬人民履行投票權力。我們不可忘記,新馬來西亞差點因他們而無法實現。”
他說,為此,選委會亟需進行“清理與修復”,並且委任一名人民信任且有信心的主席。 魏家祥貼出阿茲哈哈倫(左)與馬哈迪的合照,並對前者的政治傾向表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