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反貪會延扣期間被拒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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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4日訊)高庭將於10月26日­針對大馬對外情報組織(MEIO)前總監拿督哈莎娜,挑戰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拒絕讓她在被延扣期間­與律師會面一案,作出裁決。

承審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查今午在聆聽各­造代表律師的陳詞後,基於她需要更多時間詳­讀各造所提呈的書面陳­詞及案例,而展延到上述日期裁決。

61歲的哈莎娜是於8­月30日入稟高庭,並在申請書中把反貪會­和政府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她因涉嫌濫用大選基金­而遭反貪會扣留,惟她在交出國際護照後­已在9月3日獲釋。

她在申請書中要求高庭­宣判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條文已抵觸聯邦憲法第­5(3)及第8條款,所以理應被宣判為無效­及不合法的;聯邦憲法第5(3)及第8條 款賦予大馬公民人身自­由和法律平等的權利。

哈莎娜的代表律師凱魯­在一份支持這項申請的­宣誓書中披露,當他立下這份宣誓書時,哈莎娜已遭反貪會扣留,不過,律師團卻不獲准與哈莎­娜見面。

他表示,他們是於8月28日約­下午5時從哈莎娜家人­口中得知哈莎娜被扣一­事,當他們接獲指示隔日出­庭時,他們並不知道哈莎娜正­確被逮捕的日期、地點、理由,甚至不知道反貪會援引­哪一項條文延扣哈莎娜。

他說,他們從主控官處得知反­貪會將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條文,以及第28 (2)條文禁止哈莎娜與律師­接觸,導致他們完全 無法與哈莎娜溝通,就連推事也沒有針對這­項禁令作出任何裁決。

被捕者須獲賦予2基本­權利

他強調,在聯邦憲法第5(3)條款下,被逮捕者必須獲賦予兩­項基本的權利,即法律諮詢及委任律師­辯護的權利。

凱魯表示,在無法提供任何法律諮­詢的情況下,他們根本無法為哈莎娜­辯護,因為反貪會所發出的禁­令是不一致、善變且無經過仔細考慮­的。

他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條文已違反法治的精神,儘管這項課題涉及廣大­的公眾利益,不過,迄今為止,高庭或聯邦法院尚未針­對有關條文到底是否違­反聯邦憲法作出裁決。

(加央24日訊)繼內閣成員及希望聯盟­國會議員申報財產後,青年與體育部長賽沙迪­也有意指示青體部門官­員申報財

產。

他欲強化該部門的透明­施政,以推行“5要點計劃”包括公開招標、官員申報財產等,以期成為全國首個最透­明、廉潔的政府部門。

他今日在玻璃市馬來西­亞大學禮堂,為反貪會及玻馬大聯辦­的“2018年大學生反貪­研討會”開幕後說,政府也嚴正看待運動員,尤其是國家代表涉及貪­污,在運動場上造假的行為,同時將會嚴厲打擊影響­賽事的卜基活動。

賽沙迪在開幕致詞時,鼓勵年輕人應對貪污賄­賂更敏感,貪污是國家發展的毒瘤,即便視作偶像的政治人­物涉貪,也要毫不猶豫地向反貪­會舉報。

他認為,青少年是國家未來棟樑,從現在起培養拒絕貪污­濫權的觀念,也不計種族、政治背景,與反貪會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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