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反貪會延扣期間被拒見律師
(吉隆坡24日訊)高庭將於10月26日針對大馬對外情報組織(MEIO)前總監拿督哈莎娜,挑戰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拒絕讓她在被延扣期間與律師會面一案,作出裁決。
承審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查今午在聆聽各造代表律師的陳詞後,基於她需要更多時間詳讀各造所提呈的書面陳詞及案例,而展延到上述日期裁決。
61歲的哈莎娜是於8月30日入稟高庭,並在申請書中把反貪會和政府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她因涉嫌濫用大選基金而遭反貪會扣留,惟她在交出國際護照後已在9月3日獲釋。
她在申請書中要求高庭宣判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條文已抵觸聯邦憲法第5(3)及第8條款,所以理應被宣判為無效及不合法的;聯邦憲法第5(3)及第8條 款賦予大馬公民人身自由和法律平等的權利。
哈莎娜的代表律師凱魯在一份支持這項申請的宣誓書中披露,當他立下這份宣誓書時,哈莎娜已遭反貪會扣留,不過,律師團卻不獲准與哈莎娜見面。
他表示,他們是於8月28日約下午5時從哈莎娜家人口中得知哈莎娜被扣一事,當他們接獲指示隔日出庭時,他們並不知道哈莎娜正確被逮捕的日期、地點、理由,甚至不知道反貪會援引哪一項條文延扣哈莎娜。
他說,他們從主控官處得知反貪會將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條文,以及第28 (2)條文禁止哈莎娜與律師接觸,導致他們完全 無法與哈莎娜溝通,就連推事也沒有針對這項禁令作出任何裁決。
被捕者須獲賦予2基本權利
他強調,在聯邦憲法第5(3)條款下,被逮捕者必須獲賦予兩項基本的權利,即法律諮詢及委任律師辯護的權利。
凱魯表示,在無法提供任何法律諮詢的情況下,他們根本無法為哈莎娜辯護,因為反貪會所發出的禁令是不一致、善變且無經過仔細考慮的。
他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條文已違反法治的精神,儘管這項課題涉及廣大的公眾利益,不過,迄今為止,高庭或聯邦法院尚未針對有關條文到底是否違反聯邦憲法作出裁決。
(加央24日訊)繼內閣成員及希望聯盟國會議員申報財產後,青年與體育部長賽沙迪也有意指示青體部門官員申報財
產。
他欲強化該部門的透明施政,以推行“5要點計劃”包括公開招標、官員申報財產等,以期成為全國首個最透明、廉潔的政府部門。
他今日在玻璃市馬來西亞大學禮堂,為反貪會及玻馬大聯辦的“2018年大學生反貪研討會”開幕後說,政府也嚴正看待運動員,尤其是國家代表涉及貪污,在運動場上造假的行為,同時將會嚴厲打擊影響賽事的卜基活動。
賽沙迪在開幕致詞時,鼓勵年輕人應對貪污賄賂更敏感,貪污是國家發展的毒瘤,即便視作偶像的政治人物涉貪,也要毫不猶豫地向反貪會舉報。
他認為,青少年是國家未來棟樑,從現在起培養拒絕貪污濫權的觀念,也不計種族、政治背景,與反貪會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