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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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祚信:林冠英“朝三暮四”
(八打靈再也4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指出,馬華有必要解釋,為何拉大信托委員局沒有依法委任至少一半與拉大教育基金會委員會或其創辦人毫無關係的獨立成員進入信托委員局,而是委任清一色馬華高層出任信托委員。
他說,只要拉大能成為民辦大學,就能名正言順的獲得至少3000萬令吉的撥款。
他發文告指出,拉大校友會總會在週一召開新聞發布會時也呼籲有關單位解答“拉大教育基金會委員會性質”、“拉大信托委員局的獨立性”和“拉大資產歸屬保證’等等問題。
馬華須釐清拉大屬誰
“馬華都應該解釋清楚,因為拉大由華社出錢出力所建成,事關華社權益,馬華務必釐清:到底拉大是屬於華社?馬華?還是拉大教育基金會裏的那些人?”他認同拉大校友會總會的建議,即邀請資歷相符,沒有政治背景的人士加入拉大教育基金委員會和拉大信托委員局。
“如此一來,拉大教育基金會才具有公信力、良好公共治理、有問責制和透明度,讓該基金會更有代表性,也確保該基金的運作惠及拉大。”
他重申,政府絕對不會也不再允許政黨有樣學樣,如馬華基於自己造成的歷史沈屙而創辦拉大之後,以政黨的身分完全霸占着一個高等學府的教育基金(相等於董事股東)。
他說,這是政府的民主原則問題,也是要開創制度化撥款必須解決的改革。
“當馬華挑釁要任何政黨也可以任意成立大學的時候,我們知道在層次上馬華確實在新時代的民主上因為黨政不分,而成為了過氣的產物。”
他說,誠如拉大校友會總會所揭露的真相,拉大教育基金會,也就是拉大的董事股東完全由15名馬華高層黨領袖把持,並且只委任2名不屬於馬華的其他校友。
“接着馬華這批董事股東當中又有7名馬華黨領袖成為拉大信托委員局的主席與成員。如校友總會所說,這懷疑已經違反了作為信托的章程。”
他說,從拉大最高掌控者的結構看來,馬華這個政黨將永遠是拉曼大學的萬年董事。
指違反教育民主制度化
“完全違反了馬華一直拿歷史來說嘴的教育信托,更加違反了未來新時代教育民主化與制度化的基本原則。”
他說,無論是歷史上或者未來教育改革,馬華是挾持着拉曼不放,站不住腳的怪獸。
“因此我們怎麼能以政府的身分,去撥款給一個挾持着拉大教育基金會股東身分不放的敵對政黨?”
他說,即使拉大遭到敵對政黨把持,作為希盟執政的首個財政預算案,體認到拉大的貢獻與華社上的重要性,政府還是撥款550萬令吉作為發展開銷。
“試想想如果之前火箭作為反對黨成立一家大專,會不會獲得國陣政府撥款?答案絕對是否定的。”
(吉隆坡4日訊)馬華雪州聯委會主席拿督黃祚信表示,財政部長林冠英剛宣佈的民辦大專600萬令吉撥款,與典故“朝三暮四”有異曲同工之處,實際上拉曼被剝奪的撥款,遠遠大於這個數額。
他在文告中說,馬華絕對支持政府向南方大學學院、新紀元大學學院及韓江傳媒大學學院撥款,但遠遠填補不了被財政部刪減八成多的拉曼大學學院年度撥款,何況拉大總人數達2萬8000人,是三院學生人數的5倍,對華社教育資源產生實質折損的效應。
黃祚信指責林冠英玩弄“朝三暮四、暮四朝三”的把戲,同時又離間拉大與校友會的關係,但“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傷害拉大。雖然滿足了林冠英霸凌政治對手的私心,最終受害的是無辜的師 生與華社。
他表示,行動黨依靠華裔政治資源執政,就需在政府裡捍衛華社權益重任。即使無法做得更好,至少要守住馬華過去所爭取到的華社資源,否則林冠英與行動黨愧對華社與選民。
陳志雄:撥款3院掩飾無能
另外,馬青署理總團長陳志雄在文告中說,林冠英日前宣布撥款給3所民辦院校,是為了掩飾行動黨無法廢除政府大學收生限制,也無法制度化行政撥款民辦大專的無能。
“若林冠英有真本事,就應行使內閣部長權力,要求政府大學以公平制度錄取各族學生,讓各族清寒子弟皆申請到政府獎學金,並進入政府大學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