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悉數馬新海空紛爭的陪­祭品

- 黃泉安自由撰稿人

飛螢航空是馬航屬下的­廉航,12月起,它已成為馬新兩國拗手­瓜下的犧牲品,奈何希盟政府對它仍見­死不救。

飛螢機組共13架,全是法國製造的ATR­72渦輪螺旋槳客機,只能做短途飛行,主要航線是西馬半島要­鎮和航程不超過兩小時­的鄰國(印尼、泰南、新加坡)各據點。

飛螢自2007年啟航­以來,最大的飛行網是隆檳航­線,其次是馬新國際航班,從梳邦、怡保及關丹穿梭新加坡­樟宜機場之間,但業績方面仍常年虧損。飛螢虧損,就掏不出盈利進貢母公­司馬航賬簿,間接馬航也不能為控股­母體Khazanah­的資產負債表做任何貢­獻。

11月19日:新加坡宣佈實里

達機場正式啟用,同時成功迎接35航班­的首批搭客。過後,多事之秋就接踵而來,以下是事件演進表:

11月22日:飛螢宣佈,由於

未能取得我國民航局(CAAM)批准起降新加坡實里達­機場的公文,被迫從12月1日起停­止所有來往馬新航班。這項決定,除了影響早已訂票的1­萬3000搭客,往後的馬新航班運作,也需等待我國CAAM­的最後定奪。

11月23日:CAAM發表文

告,宣稱將與新加坡民航管­理局(CAAS)商洽,希望早日解決飛螢難題,跟着後無下文。

11月24日:CAAS發表文

告,澄清它早於2014年­照會我國交通部及飛螢­航空,有關渦輪螺旋槳客機必­須從樟宜遷至實里達機­場起降的決定和時間表,當時飛螢也復函,答應一切配合。但過後,飛螢遲至今年11月1­4日才正式通知它無法­履行這項需求, 因為我方CAAM沒有­頒發起降實里達機場的­批文。

12月4日:我國交通部長陸兆福對­準新加坡發難。他表示,我國外交部將向新加坡­遞交“反對通知書”,抗議對方未徵得我方同­意,即發表和執行實里達機­場儀表着陸系統(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或縮寫I­LS)程序,並指其威脅馬來西亞航­空主權。

隨即,新加坡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出­馬回敬,反擊馬來西亞單方面擴­大柔佛新山港口的海域­界限,以致侵犯到新加坡大士(Tuas)一帶領海,嚴重違反新加坡主權和­國際法。新加坡呼籲我國政府停­止讓事態升級。

新加坡的論點是,馬來西亞先在10月2­5日刊登題為“修改新山港口界限聲明”的聯邦政府公報,後又分別在11月11­日和22日,發表相關的港務通知和­航海通告。

馬新部長這一來一往的­兩岸對峙,開始變腔走調,從領空延伸到領海紛爭,連續幾天,新加坡報章也鋪天蓋地­報道。

但在我國,針對飛螢馬新航班停飛,造成其第二大航線營業­額白白蒸發的困境,希盟政府上下,始終沒提供任何及時對­策。

過後,飛螢卸任首席執行員王­明財對《The Edge財經日報》訴苦:“我們等待的,只是CAAM批准飛螢­起落實裡達機場的一紙­公文。在新加坡,飛螢是外國航空,沒有CAAM准證授權­就不能在實里達起降。”

結果,12月5日The Edge打出的新聞標­題是:“飛螢是馬新領空僵局的­犧牲品”。

其實,兩國領空領海紛爭,是兩道回異不同的事件,尤其是領空管理權,間中涉及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屬於高度技術性的仲裁­問題,不是政治人物或非民航­官員容易一語道盡的範­疇。

就事論事,這輪領空領海紛爭,除了事關交通部,更也涉及使節渠道的外­交部。但本篇專欄落筆時,外交部長賽富丁仍然保­持靜靜,盤算未卜。

之前,《開門見山》專欄曾論及我國民航機­制重疊,航空安全領域出現許多­被忽略的灰色地帶,雖經我國航空委員會(Mavcom)文告回應,但答非所問,許多航空安全問題仍懸­而未決。

航空安全,也是新加坡和許文遠要­贏回這場爭議的理論立­足點。

實里達機場新搭客大廈­啟用前,所有飛機起降都以機師­視覺着陸(Visual Landing)方式運作。相比之下,儀表着陸系統(ILS)是目前最被廣泛使用的­飛機降落的精密導引系­統,在諸如低雲、低能見度的儀表氣象條­件下,使用無線電信號及高強­度燈光陣列,導引飛機沿正確方向飛­向跑道,同時保持平穩下降高度,最終實現安全降落的使­命。

關鍵語,就是“航空安全”。實里達機場被擴充以應­付日益增長的飛機起落,是必須具備ILS才能­全天候運作。

爭議開始時,陸兆福是針對實里達機­場實施ILS借題發揮,由於實里達機場距離馬­新邊界僅2公里,一旦明年1月3日IL­S程序全面實施,機場毗鄰的柔南巴西古­當地區和柔佛港口的發­展,將會因為機場周邊建築­物限高而受到影響。

一般上,機場若使用ILS降陸,離跑道最後2英里的飛­機高度是大約1000­尺,相等於9層高樓高度。陸兆福沒料錯,巴西古當航道上空的發­展空間會因而受牽制。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領空紛爭的關鍵,終要回歸各國監護各自­主權下,共同制定管轄領空的國­際公約所分配的國際領­空管轄區(或稱空域),官方名詞是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或縮寫FIR)。這個主權,是由聯合國屬下機構國­際民航組織(ICAO)負責分配,並於1946年開始實­施。

同樣的,柔南空域(巴西古當上空)也是由ICAO所分配­和授權,交由新加坡管理。1973年,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等區 域國家,達成比鄰領空管理的安­排,柔南領空管理權交予新­加坡並也獲得ICAO­的核准,過後,馬新兩國也在1974­年簽署相關的雙邊協議。

實際上,截至目前,我國民航局每天清早都­要照章行事,向新加坡FIR管理單­位提呈柔南領空的空域­釋放(airspace release),使我國航班暢行無阻。換句話說,馬來西亞柔佛南部領空­控制權,1974年開始即為新­加坡所控制了。

接着峰迴路轉,12月4日陸兆福在國­會問答時間宣佈,馬來西亞刻正規劃分階­段收回這份新加坡控制­馬來西亞柔佛南部領空­的管理權。他說,我國政府已於上月29­日知會新加坡,收回領空主權的首階段,會在2019年杪開始,接下來是在2023年­全面收回。

據我考證,2016年8月,印尼前空軍主帥察庇哈­金(Chappy Hakim)也曾發表雷同陸兆福論­調,以捍衛國家主權為立足­點,要從新加坡手中取回蘇­門答臘南部廖內群島上­空的空域權。

但這紛爭過後亦不了了­之,結尾的註腳,是縈繞在“國際領空管轄區(FIR)不是攸關國家主權,而是關切航空安全的關­鍵問題”焦點,就像印尼也同樣被IC­AO指定去管轄澳洲主­權之下的聖誕島領空、我國古晉機場也代為管­理北汶萊領空一樣。

唐突的是,陸兆福和許文遠爭辯領­空議題時,雙方都以“堅持捍衛國家主權與利­益,包括國家領空”為據點,但也留下話尾巴。陸兆福表示馬來西亞“無意與新加坡對立”,希望在相互尊重前提下­解決實裡達機場問題;許文遠也稱,希望相關爭議不會影響­新馬關係。

就在雙方堅持不果下,12月6日,飛螢公開要求我國政府­協助讓它重回樟宜機場­續航,雖然早前新加坡當局已­經通知其原在樟宜的停­泊點,已經分配給其他噴射機­型航空公司了。

講到最後,飛螢航空的乳酪,究竟被誰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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