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重查趙明福案
(檳城10日訊)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說,總檢察署指示警方重查趙明福案,他對內政部沒有指示全國總警長這麼做深感遺憾。
他今日發文告說,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說過,只有在總檢察署指示下,趙明福案才可獲重查。令人惊訝的是,慕尤丁於去年10月25
(吉隆坡10日訊)趙明福民主基金會不滿警方遲遲沒有重新開檔調查趙明福命案,今午呈交備忘錄予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弗茲,促請他遵循內閣的決定。
趙明 福民主基金會秘書饒兆穎偕同理事廖國華、執行人員阿祖拉、志工黃業華、廖薇宜和M.威華卡曼丹等人於今午2時抵達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移交備忘錄,並由武吉阿曼企業通訊組警官費查副警監代為接領。
饒兆穎較後向媒體指出,內閣在去年6月已經同意重新調查趙明福命案,但時至今日7個月,卻未見警方公佈任何調查進展。
“據了解,總檢察長是在去年7月17日發函指示弗茲重新調查此案,警方至今沒有 日說這番話,但總檢察署已早在7月17日指示總警長重開檔。
他說,他在去年10月26日以趙明福家屬的代表律師身分寫信給慕尤丁,遺憾的是對方至今仍沒有回應。
他質問,為何慕尤丁不指示總警長重查此案?他促請慕尤丁向大眾宣佈,將指示總警長重查趙明福案。
趙明福民主基金會代表阿祖拉(左起)、黃業華、廖國華、M.威華卡曼丹和饒兆穎遞交的備忘錄和模擬信函,由費查代領;右一為金馬警區總部刑事查案官蔡維雄助理警監。
行動,是否因為沒有收到有關信件?這令我們感到疑惑。”
無論如何,她促請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並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
反貪會官員應列調查對象
另外,黃業華也指出,上訴庭在2014年裁決指趙明福是遭一人或多人造成墜樓身亡,因此他認為警方也應該把反貪會官員列為調查對象。
“警方受促徹查此案並揪出
兇手繩之以法,以還趙明福一個公道。”
受詢及警方若在2個月後未完成調查,該基金會是否有下一步行動時,他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他們將質疑警方是否濫權和違背職責。
趙明福是於2009年7月15日下午5時許,被雪州反貪會官員帶走,以協助調查雪州民聯州議員被指濫用選區撥款事件,但隔天下午被發現臥屍在銜接雪州反貪會總部大廈5樓的露台上。
她對星洲日報說,過去的半年來,他們一直通過律師藍卡巴星安排與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會面,如果可以的話也安排與首相會面,可是至今仍沒有任何下文,他們安排不到時間。
她指出,即使湯米湯姆斯已經發函指示重新開檔調查,但是他的職責還未完成,因為還沒有任何行動。
促內長解釋為何無行動
“不是說發了信函但是沒有任何行動就不予理會吧,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我們也希望內政部長跟我們解釋,為何至今還沒有任何的行動。”
她說,如果內政部長無法執行任務,內閣應該作出回應,而不是讓受害者家屬和代表律師在外面發聲,這是不可理喻和高傲的行為。
趙麗蘭指出,還有半年就是明福的10週年公祭,希望行動黨的國州議員和部長記得去年在公祭時對明福說過的事情、答應過明福的事情。
她指出,去年,他們以正副部長的身分出席公祭,在明福的墓前答應到了第十週年就跟家屬一起
向明福報告兇手已經被定罪了,已經討回公道了。
“我相信他們很忙,但他們不會忘記所許下的承諾。”
趙麗蘭也在臉書貼文道:“我知道在天國的卡巴星先生、郭金福先生也在觀看明福案件,在無形式的幫助我們。我相信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更深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該怎樣辦就怎樣辦,不是兩三句話就可以帶過這個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