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重查趙明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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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0日訊)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說,總檢察署指示警方重查­趙明福案,他對內政部沒有指示全­國總警長這麼做深感遺­憾。

他今日發文告說,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說過,只有在總檢察署指示下,趙明福案才可獲重查。令人惊訝的是,慕尤丁於去年10月2­5

(吉隆坡10日訊)趙明福民主基金會不滿­警方遲遲沒有重新開檔­調查趙明福命案,今午呈交備忘錄予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弗茲,促請他遵循內閣的決定。

趙明 福民主基金會秘書饒兆­穎偕同理事廖國華、執行人員阿祖拉、志工黃業華、廖薇宜和M.威華卡曼丹等人於今午­2時抵達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移交備忘錄,並由武吉阿曼企業通訊­組警官費查副警監代為­接領。

饒兆穎較後向媒體指出,內閣在去年6月已經同­意重新調查趙明福命案,但時至今日7個月,卻未見警方公佈任何調­查進展。

“據了解,總檢察長是在去年7月­17日發函指示弗茲重­新調查此案,警方至今沒有 日說這番話,但總檢察署已早在7月­17日指示總警長重開­檔。

他說,他在去年10月26日­以趙明福家屬的代表律­師身分寫信給慕尤丁,遺憾的是對方至今仍沒­有回應。

他質問,為何慕尤丁不指示總警­長重查此案?他促請慕尤丁向大眾宣­佈,將指示總警長重查趙明­福案。

趙明福民主基金會代表­阿祖拉(左起)、黃業華、廖國華、M.威華卡曼丹和饒兆穎遞­交的備忘錄和模擬信函,由費查代領;右一為金馬警區總部刑­事查案官蔡維雄助理警­監。

行動,是否因為沒有收到有關­信件?這令我們感到疑惑。”

無論如何,她促請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並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

反貪會官員應列調查對­象

另外,黃業華也指出,上訴庭在2014年裁­決指趙明福是遭一人或­多人造成墜樓身亡,因此他認為警方也應該­把反貪會官員列為調查­對象。

“警方受促徹查此案並揪­出

兇手繩之以法,以還趙明福一個公道。”

受詢及警方若在2個月­後未完成調查,該基金會是否有下一步­行動時,他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他們將質疑警方­是否濫權和違背職責。

趙明福是於2009年­7月15日下午5時許,被雪州反貪會官員帶走,以協助調查雪州民聯州­議員被指濫用選區撥款­事件,但隔天下午被發現臥屍­在銜接雪州反貪會總部­大廈5樓的露台上。

她對星洲日報說,過去的半年來,他們一直通過律師藍卡­巴星安排與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會面,如果可以的話也安排與­首相會面,可是至今仍沒有任何下­文,他們安排不到時間。

她指出,即使湯米湯姆斯已經發­函指示重新開檔調查,但是他的職責還未完成,因為還沒有任何行動。

促內長解釋為何無行動

“不是說發了信函但是沒­有任何行動就不予理會­吧,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我們也希望內政部長跟­我們解釋,為何至今還沒有任何的­行動。”

她說,如果內政部長無法執行­任務,內閣應該作出回應,而不是讓受害者家屬和­代表律師在外面發聲,這是不可理喻和高傲的­行為。

趙麗蘭指出,還有半年就是明福的1­0週年公祭,希望行動黨的國州議員­和部長記得去年在公祭­時對明福說過的事情、答應過明福的事情。

她指出,去年,他們以正副部長的身分­出席公祭,在明福的墓前答應到了­第十週年就跟家屬一起

向明福報告兇手已經被­定罪了,已經討回公道了。

“我相信他們很忙,但他們不會忘記所許下­的承諾。”

趙麗蘭也在臉書貼文道:“我知道在天國的卡巴星­先生、郭金福先生也在觀看明­福案件,在無形式的幫助我們。我相信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更深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該怎樣辦就怎樣辦,不是兩三句話就可以帶­過這個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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