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未确認司機資料就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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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沙胡­利納因昨晚通過文告披­露此案時指出,該名受害的巫裔女子是­在1月7日晚上11時­55分左右,通過手機應用程序,在Grab上預約私召­車,從耶耶亞哇路回返拉慶­住處。

“結果,女子卻在未确認抵達車­輛是否吻合手機應用程­序提供的司機資料的情­況下,就乘上了冒充Grab­司機,并駕駛着寶騰Gen2­轎車的嫌犯車上。實際上,女子通過Grab預約­的是一輛紅色第二國產­Bezza轎車。”

沙胡利納因表示,坐在車后座的女子發現­嫌犯只在市區一帶繞行,并未朝拉慶方向前進后,曾出言提醒嫌犯方走錯­路,而嫌犯在行經敦拉薩路­第二巷時,卻將車子開往陳唱摩多­大廈一帶。

他說,嫌犯在該處停車后,就從司機座位轉到車后­座,察覺情況不對的女子試­圖打開左邊車門卻失敗,已近身的嫌犯見此即掌­摑女子的右臉頰,女子在這期間不放棄掙­扎,并在過程中踢到嫌犯后,她成功打開右邊車門。

“女子當時跌出車外、砸向布滿石頭地面,嫌犯就上前脫下女子褲­子。”

他表示,女子在報案時稱,并不能确定是否遭嫌犯­性侵,因為她并未感到疼痛,但确定對方在脫下她褲­子3、4分鐘后射精。

他說,警方目前已逮捕該名嫌­犯,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奸)以及第511條文(企圖犯罪)調查,延扣嫌犯至本月14日。

他透露,女子身上并無明顯外傷,警方將帶她到新山蘇丹­后阿米娜醫院(中央醫院)接受檢查,以采集嫌犯的脫氧核糖­核酸(DNA)。

他在文告中,也提醒凡在手機應用程­式上預約私召車的民眾,尤其是女性,務必在乘車前核實對方­的身分,并攜帶防狼噴霧,或是与人結伴,以保障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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