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未确認司機資料就上車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沙胡利納因昨晚通過文告披露此案時指出,該名受害的巫裔女子是在1月7日晚上11時55分左右,通過手機應用程序,在Grab上預約私召車,從耶耶亞哇路回返拉慶住處。
“結果,女子卻在未确認抵達車輛是否吻合手機應用程序提供的司機資料的情況下,就乘上了冒充Grab司機,并駕駛着寶騰Gen2轎車的嫌犯車上。實際上,女子通過Grab預約的是一輛紅色第二國產Bezza轎車。”
沙胡利納因表示,坐在車后座的女子發現嫌犯只在市區一帶繞行,并未朝拉慶方向前進后,曾出言提醒嫌犯方走錯路,而嫌犯在行經敦拉薩路第二巷時,卻將車子開往陳唱摩多大廈一帶。
他說,嫌犯在該處停車后,就從司機座位轉到車后座,察覺情況不對的女子試圖打開左邊車門卻失敗,已近身的嫌犯見此即掌摑女子的右臉頰,女子在這期間不放棄掙扎,并在過程中踢到嫌犯后,她成功打開右邊車門。
“女子當時跌出車外、砸向布滿石頭地面,嫌犯就上前脫下女子褲子。”
他表示,女子在報案時稱,并不能确定是否遭嫌犯性侵,因為她并未感到疼痛,但确定對方在脫下她褲子3、4分鐘后射精。
他說,警方目前已逮捕該名嫌犯,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奸)以及第511條文(企圖犯罪)調查,延扣嫌犯至本月14日。
他透露,女子身上并無明顯外傷,警方將帶她到新山蘇丹后阿米娜醫院(中央醫院)接受檢查,以采集嫌犯的脫氧核糖核酸(DNA)。
他在文告中,也提醒凡在手機應用程式上預約私召車的民眾,尤其是女性,務必在乘車前核實對方的身分,并攜帶防狼噴霧,或是与人結伴,以保障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