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越籍“陸地舵公”監1年
非法擁他人護照
(丰盛港13日讯)一名为非法入境者伪造证件的越南籍“陆地舵公”(tekong darat)及19名非法入境者今日被提控上庭,“陆地舵公”俯首认罪,被判一年监禁,另19名被告虽也认罪,但推事基于语言问题,将案件延至4月3日过堂。
19被告认罪语言不通4月3过堂
34岁的女被告杨氏忠(译音)是本案中的“陆地舵公”,她与另19名被告今日在丰盛港推事庭面控。
女被告被控于本月3日 上午10时15分,在云冰丹绒格慕的住处,非法拥有他人护照及文件,因此抵触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 (2)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是两者兼施。
此外,在另19名被告中,其中一名38岁的船长陈文孟(译音)则被控于在1月30日凌晨2时25分,在兴楼丹绒可帛的1.8海哩处开著一艘船只,非法运送偷渡者离境,此举已经违反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走私移民法令第26J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是两者兼施。
18名非法入境者则被控在同时同地,因非法逗留在我国,而这抵触1959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而此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的第6 (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们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或被处以6次鞭刑。
虽然上述19名被告皆认罪,但承审此案的推事玛扎娜基于被告面对语言的问题,希望更换翻译员及等待移民局的报告为由,择定案件于4月3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则是海鲁纳吉米,所有被告皆没有委任任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