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無業漢監30年8鞭
性侵女友女兒
(布城14日讯)性侵儿童罪案法庭今日宣判,一名性侵女友女儿的无业者监禁30年及8下鞭刑。
马新社报道,被告对强奸及性侵女友的13岁女儿,并导致受害者怀孕诞下女婴的罪名认罪。
法官永扎丽达宣判,56岁的被告强奸及2项性侵罪名成立,分别判处监禁20年及4下鞭刑及10年监禁及各2下鞭刑。
其中2项性侵罪名10年监禁同时执行,而强奸的20年监禁则与性侵罪名分开执行,刑期从2018年7月25日被逮捕日开始计算。
根据案情,被告是趁受害者母亲不在家时犯下罪行,受害者自6岁就与被告一起生活,一直在被告威胁下不敢告诉母亲。
受害者因无法再忍受性侵,而于去年7月25日向警方报 案,并因为害怕被被告殴打或威胁而在警局内躲藏,警方在当日即将被告逮捕。
受害者诞下女婴
受害者于去年7月被带到吉隆坡中央医院,并证实已怀孕11周,受害者于今年1月诞下一名女婴。
被告是被控于去年3月27日在吉隆坡秋杰的一个住家强奸受害者,并出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及强制鞭刑。
两项性侵罪行于去年6月15日及19日发生,在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及16条文同读下被提控,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及可判处鞭刑。
副检察司诺嘉兹拉指出,被告的罪行非常严重,以致受害者诞下孩子,并造成精神创伤;另外,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下要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