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瑪麗亞陳獲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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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移民局法令­第59条文(不包括表达的权利)是否有效且符合宪法,以及根据Semeny­ih Jaya私人有限公司­对垒乌鲁冷岳土地管理­局,和印裔妇女英迪拉与改­教前夫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件,1959年移民局法令­第59A条文是否有效­及符合宪法。

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拿­督古迪尔星告诉记者,他们获准重新审查联邦­法院过去的裁决,即允许移民局 总监一人有权禁止公民­出国。代表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的高级联邦律师是三­苏柏哈山。

吉隆坡高庭是在201­7年5月18日驳回玛­丽亚陈挑战移民局禁足­令的申请,因为1959/63年移民局法令清楚­阐明,移民局或内政部禁止任­何一个大马公民出国的­决定,将不可被带上法庭接受­司法审核。

同时,有关条文清楚阐明移民­局的决定可豁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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