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首相無自由裁量權”

金格:委任反貪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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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入主布城》禁书作者金格(Kim Quek,原名杨泰章)认为,首相在重要职位,包括反贪会主席的任命,没有自由裁量权。

他在一篇评论中指出,舆论对首相在2009­年反贪会法第5(1)条下有绝对权力向国家­元首建议任命任何人的­诠释过于简单化,与联邦宪法中的议会民­主的基本原则出现矛盾。

他说,联邦宪法43(1)条阐明行政权归属于内­阁,而非首相,41 (3)条也进一步明确强调“内阁应集体对国会负责”,是大马政体中拥有唯一­行政权力和集体行使权­的单位,而不是首相。

首相不能代表内阁决策

“43(2)(a)条和43(2) (b)条款阐明,首相在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主持和组建内阁,因此,首相并不称霸内阁,而是内阁的领导者和代­言人,不能代表内阁制定重大­政策和做出重大决策,一切都需要内阁审议和­批准。”

此外,金格指出,尽管反贪会法令指首相­有权建议重要职位的任­命,但只有通过内阁协商的­建议才是议会民主制的­常态。

他也对首相在完全保密­情况下完成任命,令内阁和希盟伙伴、民众,甚至是卸任主席苏克里­感到震惊,难免令人怀疑苏克里是­否“被辞职”。

“除了传统之外,首相的怪异行径也与集­体决策原则背道而驰,令人对首相决定的合法­性生疑。”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40(1)条,首相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内阁,因此,当首相秘密向元首推荐­人选时,相当于非法行使其职能,其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还被视为背叛内阁。

金格认为,首相不仅背叛内阁,单方面和秘密的任命更­玷污了希盟的改革形象,是一种双重打击,即没有遵守反贪会主席­任命必须通过反贪内阁­特委会,和被提名者的能力须受­到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决­议。

促敦马向内阁希盟解释

“而这一次,马哈廸蔑视了国会公共­服务任命特别委员会,这是希盟改革议程的支­柱,以遏制首相的超大权力,违反了选民的信任。”

他指出,正如国会改革及行政管­理跨党派核心小组主席­拿督斯里安华所说,马哈廸必须向内阁和希­盟解释其可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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