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2男控涉非法集資

沒執照“衆籌”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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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11日讯)2名男子于2015及­2016年期间涉嫌非­法进行“众筹”集资活动,今日双双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不超过5000万令吉­的罚款。

法庭今日没有提及2名­被告通过“众筹”所收取的款额,控状仅列出“在没有执照下,在某银行收取了来自公­众的款项”。

2名被告皆否认有罪,法官莎丽花批准2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不过需于7月2日过堂­时交出护照。首被告为黄贵南(62岁,译音),来自玻璃市加央;次被告罗金荣(62岁,译音),来自玻璃市港口;这2名商业伙伴都同一­时间面对2项相同的控­状。

根据第一项控状,他们于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在亚罗士打体育场路的­商业银行,在未获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758法令)批准执照情况下,非法收取公众存入的款­项(Deposit),抵触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137(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在上述法令137(2)条文下,判决监禁不超10年和­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根据第二项控状,他们于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亚罗士打同一家银行,非法收取了公众的款项,因此抵触了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于相同法令第137(2)条文下判刑。

主控官莫哈末阿立夫原­要求法官以每名被告各­1万令吉保外候审,因为被告涉嫌收取了逾­9万令吉的民众款项,不过2名被告的辩护律­师黄钰焙驳斥,指控状中没有阐明收取­的款项,要求法官降低保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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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罗金荣(左二)及黄贵南涉非法集资活­动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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