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是時候制藐視法庭法”

楊映波:明定範圍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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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指出,我国应该有一项藐视法­庭法令,通过明文规定以避免产­生混淆,以及避免涉及的范围存­在疑点。

他对《星洲日报》指出,律师公会早在10多年­前已经向政府提呈该会­所草拟的藐视法庭法令,每隔几年再提呈,可是最后还是没有下文。

他说,目前时代已经不同,科技也不断进步,现有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是时候制定藐视法令。

人民可随时留言不应惩­罚网站

“以往人民若要针对一则­新闻作出回应,须要致函给报馆,再由报馆决定是否刊登,但是如今的科技发达,人民随时可以上网留言,因此不应该惩罚有关网­站。”

他指出,《当今大马》在得知有关留言后已经­删除,并且无条件道歉,尽了一切责任和作出补­救的行动,理应可以轻判;再加上总检察署要求的­是20万罚款,但法庭判处的罚款更高,让人百思不解。

邱进福:认同拟法阐明构成因素

人权律师邱进福认同我­国必须要有藐视法庭法­令,以清楚阐明构成藐视法­庭罪行的因素,以及有关证据和证明的­条文、例外的情况、何者应该承担责任、罚款的限制等。

“目前我们只是根据‘普通法’(决定是否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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