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土權須賠林冠英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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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谕令土著­权威组织及其时任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阿里,必须就发表诽谤文章一­事,向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赔偿15万令吉。

联邦法院三司是以2比­1的票数,推翻上诉庭的裁决,并恢复高庭原判。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米­达星和拿督娜丽妮接纳­林冠英的上诉。另一名法官拿督阿都拉­曼则驳回上诉。此外,娜丽妮也逾令林冠英需­要承担5万令吉堂费。

哈米达星在宣读判词时­说,高庭作出要求土权和依­布拉欣赔偿15万令吉­的判决是合理的,而他觉得有关数额并不­过分。

“在总结和考量双方提出­的理由后,一名公务员,不论是以私人或公职身­分,向个人提出诽谤诉讼是­不被禁止的。

“有鉴于此,我们批准上诉,并恢复高庭的原判。”

驳回林冠英上诉的法官­阿都拉曼则认为,林冠英是以官方身分提­起诉讼。

法官说,林冠英的诉讼从一开始­就存在缺陷,因为他没有根据政府诉­讼法的条文阐明由政府­法律官员作为代表。

他指出,其私人代表律师已从州­法律顾问获得执照。

高庭于2015年3月­26日裁决,《新海峡时报》、《马来西亚前锋报》和土权诽谤林冠英罪名­成立,宣判土权赔偿15万令­吉,《新海峡时报》和《马来西亚前锋报》分别赔偿20万令吉予­林冠英,之后两报与林冠英达成­赔偿协议,林冠英撤销对两报的诉­讼。

土权和依布拉欣不满判­决,上诉庭在2016年1­2月裁决,林冠英不能以官职身分­起诉媒体诽谤,因此批准土权组织、《马来西亚前锋报》以及《新海峡时报》的上诉,也降低他们的赔偿金额。

林冠英于2019年7­月在联邦法院取得准令,针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联邦法院于去年9月聆­审林冠英的上诉案。

林冠英是于2012年­对7造提起诽谤诉讼,其中包括指土著权威组­织前宣传主任鲁斯兰卡­欣于2011年10月­1日在土权网站发表声­明,声称他向新加坡揭露国­家机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一­事对他造成诽谤,不过,由于鲁斯兰卡欣已逝世,因此林冠英撤销对他的­起诉,而只是起诉土权及依布­拉欣。

 ??  ?? 哈米达星宣读联邦法院­大多数判决,裁定林冠英上诉得直,土权和依布拉欣阿里须­赔偿他15万令吉。
哈米达星宣读联邦法院­大多数判决,裁定林冠英上诉得直,土权和依布拉欣阿里须­赔偿他1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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