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大港網違法罰1030萬
(吉隆坡26日讯)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裁决大港网技术有限公司(Dagang Net Technologies Sdn Bhd)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第10(1)条文,开罚1030万2475令吉98仙,原因是该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通过独家协议滥用其主导地位。
大港网是大港NeXchange Berhad的子公司,也是马来西亚国家单一窗口(NSW)下的唯一一家为海关信息系统提供线上贸易便利化业务的服务供应商。大马国家单一窗口是一个以电子技术为基础的生态系统,允许与海关事务相关的文件和交易,通过单一入口点,在大马的贸易业和监管机构之间进行电子传输。
交易存在排他条款
大马竞争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诺斯今日发文告表示,在彻查并通过正当程序后,大马竞争委员会裁定,该公司在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与大马国家单一窗口软件供应商的交易中,存在排他条款(klausa esklusif)因而违反了2010年
竞争法令第10(1)条文。
他指出,大港网店反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阻止其他企业向发展中的海关系统的最终用户(指制造商、进口商、出口商、货运代理和船运代理)提供类似的服务。
“大马竞争委员会裁定,大港网公司施加排他性条款,滥用了该公司在相关市场的主导地位,从而扰乱或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海关市场的竞争。”
董事须自费接受培训
在该裁决中,竞争委员会也指示大港网公司参与未来可能阻碍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竞争的独家协议,同时亦指示该公司的董事和管理层自费接受竞争法合规培训。
希山慕丁尤诺斯也表示,授予特许权属政府管辖范围,虽然特许权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垄断的存在,但若垄断企业通过反竞争行为滥用其主导地位,大马竞争委员是不会容忍的,将对任何破坏大马经济的垄断行为采取严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