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公園仍見煙客居鑾民眾盼加強執法
(居鑾16日訊)隨着2017年煙草產品管制(修正)條例於2月1日生效,並將禁煙區擴大至兒童游樂場及公園範圍,但居鑾地區人潮密集的休閒公園仍見不少煙客吞雲吐霧,前往運動或散心的公眾希望當局加強宣導與執法,以讓山城能向“健康城市”的目標邁進。
羅慷凱:擔心二手煙影響健康
常到湖濱公園跑步的在職教師羅慷凱(39歲)說,每天傍晚時分總有各族公眾一家大小到該公園運動,而煙味對於運動者來說相當難受,更擔心因吸入二手煙而影響健康。
“每次來跑步時,仍見有煙客在鐘樓附近抽煙,有者更在步道旁的椅子吞雲吐霧。此外,就是附近露天焚燒的情況,這要比香煙所帶來的危害更大。”
他對於擴大禁煙區的措施表示認同,但他認為當局應加強執法,以免禁令終淪為空談。
黃玉華:無煙環境須相互監督
18年來幾乎每天都到南峇山參與休閒活動的黃玉華(77歲)說,較少看見有登山客抽煙,就算有抽煙者,也多會自覺走到僻靜處才抽,以免影響他人。
“有時候還是會看見一些年輕人在休閒公園範圍內抽煙,而這可能需要大環境下,大家相互提醒與監督,才能更好的貫徹禁煙區的無煙環境。”
她希望將來能夠有更多地點被劃為禁煙區,以減少二手煙對公眾的危害。
羅發祥:不在公園抽煙免影響他人
山友羅發祥(54歲)坦言自身是煙民,但他從不在南峇山範圍內抽煙,以免影響他人。
“爬山的地方有時人多,抽煙的人也多會自覺避開,許多結識已久的山友都不知道我有抽煙。”
他認同將休閒公園列禁煙區的舉措,並指香煙售價越來越貴,是時候戒煙了。
鑾衛生局:6月1起取締
居鑾衛生局局長莫哈末尼占受詢時表示,在2017年煙草產品管制(修正)條例下,新增的禁煙區包括:國家與州公園的露營區、住宅區的兒童遊樂場、公園及高速公路休息站範圍,但以上地點附設的開放式公共停車場並不包括在內。
“該條例於2月1日已生效,但衛生部為給予公眾一段時間來適應,並且展開宣導,所以至今其實尚未正式執法。”
他提醒,6月1日起任何人在公園里吸煙遭取締,傳票的最高罰款額是5000令吉,若拒絕繳付罰款而被控上法庭,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万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陳信萊:建議文創後巷禁煙
居鑾市議會馬華黨鞭陳信萊說,衛生部已在市議會轄區內7個地點設置禁煙區告示牌,並表示雖然市議會無執法權,但將全力配合禁煙相關的宣導行動。
他指,為配合“健康城市”計劃,他將在市議會小組會議上建議作為居鑾市區旅遊熱點的文創後巷一帶,也應設置為禁煙區,從而提升居鑾的健康形象。
他認為,塑造無菸環境應從學校教育及家庭教育做起,並希望最終能夠落實全面禁煙,從而剔除二手煙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