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可選擇自願落實電子發票
根据税收局最新指南, 2023至2025年期间开始营运的新企业,若年度营业额或收入达到至少300万令吉,电子发票实施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至于2026年起开始营运的新企业,电子发票实施日期同样为7月1日,或从企业开始营运之日起实施。 若企业首年的营业额或收入预计低于300万令吉,其电子发票实施日期是年度营业额或收入首次达到300万令吉的年份之后第二年的1月1日。 指南指出,无论年度营业额或收入多少,纳税人可选择提前自愿参与及落实电子发票制度。 根据内陆税收局新指南第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