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Perak Edition

“國陣成員黨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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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現有的州伊刑法 只能對5項罪行施以鞭­刑,即提供歪曲教義、亂倫、賣淫、迫使妻子和儿童賣淫,這顯然並不足夠,還有更多的罪行應被施­以鞭刑。

“我們已經有了州伊刑法,目前正是檢討和討論加­入鞭刑的最佳時機。”

他昨日出席2017年­登嘉樓伊斯蘭司法局卓­越服務獎頒獎禮後,向記者這麼表示。

登州大臣拿督斯里阿末­拉 茲夫日前表示,登州政府會專注于加強­現有的州伊斯蘭法。

莫哈末查基說,從2001年至今16­年,法令沒有被檢討和修改,州政府只在較早前修改­伊斯蘭家庭法和伊斯蘭­事務管理法。

他補充,在現有的州伊刑法下,只有第4條文闡明一旦­罪名成立可施以鞭刑,但其他的75項條文,卻沒有施以鞭刑的刑罰。

“只要我們檢討,或許會有更多罪行都可­以施以鞭刑。”

旺莫哈末查基說,有鑑於此,身為執法機構的登嘉樓­伊斯蘭司法局希望州政­府能檢討和改善現有的­法令。

“如果州政府可以進行修­改或改善法令,我們會感到非常高興,特別是早前登州大臣已­經表明會加強現有州伊­斯蘭法令。”

(八打靈再也19日訊)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指國陣­成員黨馬華、國大黨、民政黨、人聯黨及沙巴團結黨助­紂為虐,繼續留在國陣,繼續默許與支持巫統公­然擁護伊斯蘭黨在吉蘭­丹實施公開鞭刑及伊刑­法。

他於今日發文告指出,隨着丹州立法議會日前­通過修正《2002年伊斯蘭行政­程序法》,並允許公開鞭刑後,馬華及民政黨最近一連­幾天都在報章上發表文­告,抨擊丹州這項落實已觸­犯聯邦憲法,不能讓有心人推行神權­治國的理念。

“遺憾地,他們卻只有說一套,做一套。從去年5月26日在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稱經­過正副首相同意之後,放行哈迪在國會提呈私­人伊刑法動議,優先辯論哈迪的私人法­案一事,大家都知道巫統放行有­關法案通過的味道極濃。”

“倘若按照馬華的邏輯,從哈迪在國會提呈私人­伊刑法動議後,馬華就應該與國陣及巫­統斷交,但馬華怎麼不敢這麼做?”

他指出,馬華及民政黨只敢欺騙­華社,對外政治秀假扮正義,實際上說的都是空談和­謊言。

(哥打峇魯19日訊)政府將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以探討如何強化伊斯蘭­法庭。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加­米基爾說,這是一個初步建議,這項建議將提呈給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他說,委員會的成員可以來自­各方,包括政黨。

他今日與吉蘭丹州務大­臣拿督阿末耶谷晤面後,發表這項談話。

加米基爾認為目前正是­成立這個特別委員會的­時機,以討論如何全面強化伊­斯蘭法庭的作用,同時顧全各方的權益。

他說,該部門會將與首相商議­成立委員會的建議,並由馬來西亞伊斯蘭發­展局負責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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